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FFFJSZ********** 项目名称 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KFFFJSZ**********001 标段名称 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5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6月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审备[2024]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渡路18号
2.1.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园区内部景观改造面积约75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6509.0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3月18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等,为EPC总承包工程。 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3#仓库周边拆除、结构改造、内部装饰、外立面装修、装修配套的强弱电管线、给排水、消防改造、暖通空调采购、安装、智能化等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机房装修设计包含在项目整体装修设计范围内,具体设计方案由信息化设计单位提资,项目整体设计单位出图,若需深化设计则由信息化单位完成),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效果图、施工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大楼周边给排水、化粪池、道路、综合管网、园林绿化、门楼、旗台、围墙、停车位(含充电车位)、洗车设备其它相关配套服务、智能化(仅包含桥架、综合布线、支架等,设备、软件、面板等不在施工阶段范围内)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消防验收备案,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项目(承包范围或内容须包含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6月03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27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90号万科翡翠云山西门商铺S1号楼3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袁炜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10.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10.4因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固化原因,招标公告中有关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2024年05月27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审备[2024]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渡路18号
2.1.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园区内部景观改造面积约75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6509.0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3月18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等,为EPC总承包工程。 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3#仓库周边拆除、结构改造、内部装饰、外立面装修、装修配套的强弱电管线、给排水、消防改造、暖通空调采购、安装、智能化等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机房装修设计包含在项目整体装修设计范围内,具体设计方案由信息化设计单位提资,项目整体设计单位出图,若需深化设计则由信息化单位完成),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效果图、施工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大楼周边给排水、化粪池、道路、综合管网、园林绿化、门楼、旗台、围墙、停车位(含充电车位)、洗车设备其它相关配套服务、智能化(仅包含桥架、综合布线、支架等,设备、软件、面板等不在施工阶段范围内)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消防验收备案,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项目(承包范围或内容须包含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6月03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27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90号万科翡翠云山西门商铺S1号楼3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袁炜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10.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10.4因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固化原因,招标公告中有关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2024年05月27日

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FFFJSZ********** 项目名称 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KFFFJSZ**********001 标段名称 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5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6月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审备[2024]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渡路18号
2.1.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园区内部景观改造面积约75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6509.0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3月18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等,为EPC总承包工程。 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3#仓库周边拆除、结构改造、内部装饰、外立面装修、装修配套的强弱电管线、给排水、消防改造、暖通空调采购、安装、智能化等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机房装修设计包含在项目整体装修设计范围内,具体设计方案由信息化设计单位提资,项目整体设计单位出图,若需深化设计则由信息化单位完成),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效果图、施工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大楼周边给排水、化粪池、道路、综合管网、园林绿化、门楼、旗台、围墙、停车位(含充电车位)、洗车设备其它相关配套服务、智能化(仅包含桥架、综合布线、支架等,设备、软件、面板等不在施工阶段范围内)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消防验收备案,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项目(承包范围或内容须包含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6月03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27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90号万科翡翠云山西门商铺S1号楼3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袁炜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10.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10.4因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固化原因,招标公告中有关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2024年05月27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审备[2024]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周边形象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渡路18号
2.1.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园区内部景观改造面积约75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6509.0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3月18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等,为EPC总承包工程。 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扬州港发物流园综合楼及3#仓库周边拆除、结构改造、内部装饰、外立面装修、装修配套的强弱电管线、给排水、消防改造、暖通空调采购、安装、智能化等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机房装修设计包含在项目整体装修设计范围内,具体设计方案由信息化设计单位提资,项目整体设计单位出图,若需深化设计则由信息化单位完成),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效果图、施工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大楼周边给排水、化粪池、道路、综合管网、园林绿化、门楼、旗台、围墙、停车位(含充电车位)、洗车设备其它相关配套服务、智能化(仅包含桥架、综合布线、支架等,设备、软件、面板等不在施工阶段范围内)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消防验收备案,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项目(承包范围或内容须包含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6月03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27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90号万科翡翠云山西门商铺S1号楼3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袁炜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10.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10.4因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固化原因,招标公告中有关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2024年05月27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签: 提升改造 物流园 综合楼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