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郊殡仪馆以及户外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北郊殡仪馆以及户外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 |||||||||||||||
昌吉市北郊殡仪馆项目以及户外附属工程已经由(昌市发改综合(2016)474号文件)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北郊殡仪馆项目以及户外附属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1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佃坝镇土梁村 | ||||||||||||||||
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其中,第一标段:悼念厅守灵厅,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服务大厅,地上一层,均为框架结构。第二标段:公厕,砖混结构,地上一层;锅炉房,钢结构,地上一层;食堂,框架结构,地上一层;户外配套工程包括:室外管网及其他附属设施。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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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 ||||||||||||||||
四、 | 投标报名 | |||||||||||||||
1.报名时间:2016/6/2810:00:00至2016/7/220:00:00。 | ||||||||||||||||
2.报名地点:网上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至。 | ||||||||||||||||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六、 | 其他说明 | |||||||||||||||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8日10:00时-2016年7月2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投标保证金2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6月28日10:00—7月4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银行行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 开户账号:****************2518 开户行行号:********0041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 ||||||||||||||||
七、 | ||||||||||||||||
八、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宋声远 | 联系人: | 黄永丽、闵镜洁 | |||||||||||||
电话: | 186*****408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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