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东平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东平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DP-GC-********-01-01;

2.2 项目名称:东平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

2.3 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

2.4 建设规模:对东平县第二水厂工程、东平县第三水厂工程、新湖供水站、老湖供水站、接山供水站、银山供水站等 6 处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井、清水池、消毒间、管理设施、信息自动化系统进行维护;对18处供水工程进行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对13个乡镇街道的82处村庄(小区)管网进行改造和维修。扣除水厂重复计算总计维修 102 处,其中水质提升7处(第二水厂更换1套消毒设备、2座清水池清洗维护,第三水厂增加1套2000L次氯酸钠圆形溶液箱、2座清水池清洗维护,老湖供水站增加 1 套二氧化氯加药装置、配备二氧化氯消毒粉(AB 剂)400kg,旧县社区更换次氯酸钠发生器 2 套。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目标: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494.******万元。

2.10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1.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 公告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起至 2024年6月3日;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水利局

地 址:东平县城龙山大街11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电 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538-*******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东平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0538-*******

标签: 饮水安全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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