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为增强医院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和依规服务水平,医院决定以公开遴选的方式开展常年法律顾问外聘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滇东北地区一所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为有效防范医院开展各项业务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确保医院各项活动合法合规,现需遴选2024年-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服务周期为三年,服务地主要为云南省曲靖市。本次遴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时间为2024年6月至2027年6月,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选聘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作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需要执业5年以上,有执照许可证,且无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罚记录;社会信用良好,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业绩突出,口碑好;财务状况正常,无债务风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有执业资质,近3年无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处罚,无不良嗜好,精通精神卫生法、保密法、民法、商法、经济法领域的实践业务,善于沟通协调,业务能力较强,具有为精神病专科医院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二)服务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为医院管理决策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提供法律依据或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医疗诊疗、护理、检查等相关医疗活动提出法律意见,规范相关病历资料的管理,规范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文书。对潜在的或已形成的法律风险,依法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书。

3.根据医院需求,代表医院参加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诉讼、行政处理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根据医院需求,列席医院重要决策会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

5.根据医院要求,修改、审查医院章程、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等,以确保其合法、合规性。

6.服务期限内至少每月一次到医院办公地现场办公,了解医院需求、帮助咨询、解答或解决相关问题。

7.根据医院需求及时通报、提供与医院业务范围相关的判例,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

8.根据医院要求,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提供一年不少于1次的法律知识讲座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10.根据医院要求,参与医院所涉法律问题的调查、论证、分析并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协助医院处理业务范围中突发事件,并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原则,对尚未形成仲裁或诉讼的纠纷,提供谈判、和解的工作思路及解决方案,对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

  13.为医院基建、装修工程招标所涉及的有关合同进行审查。

14.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协助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其他

1.应选律所应指派专业的律师为医院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2.应选律所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时、按质、按量为医院提供专业、高效、准确、及时的法律服务。服务方式采取定人、定员面对面沟通,或以其他书面方式沟通交流。

3.应选律所应及时响应医院的法律咨询事项,确保在医院提供完整的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法律意见,重大及特别复杂的事务应在72小时反馈法律意见,紧急事务应24小时反馈法律意见。

4.应选律所应严格按医院授权履行法律服务职责,不得超越授权做出有损医院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在履职过程中,维护医院形象和利益。

5.应选律所不得为与医院存在利益冲突的第三方就同一案件或同一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6.应选律所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保守医院的涉密信息。

三、报价要求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含税包干价,支付方式每年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合同价款的50%;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合同价款的50%。

四、为满足遴选程序需要,响应文件需附以下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财务报告/报表、业绩证明材料、人员构成、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简历表及业绩情况、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等。

五、报名要求

若有意参加本次遴选,请于2024年5月3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遴选活动(格式见附件)。报名单位要求三家以上(含三家)。

六、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一)报价文件按照第四条相关要求用A4幅面出版,竖向左侧装订,报价材料正本要求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文件装订应牢固,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遴选人对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正本1份,副本1份。

(二)本次投标文件按以上要求装订好后,于2024年6月3日17时前递交至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曲靖市麒麟区翠和路9号门诊四楼行政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5*****917

(三)以上材料统一放至一个信封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本次评审以所报密封资料为依据;未密封的报价资料视同无效报价。

(四)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

七、遴选会议时间、地点及流程

 (一)时间。暂定2024年6月5日15:00(如有变动,以联系人通知时间为准)。

(二)地点。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三)主要流程

1.参加单位提前15分钟签到。

  2.根据抽签顺序进行现场陈述,不超过5分钟,主要内容包括律所介绍、业绩情况、报价、具有的优势等。

3.由医院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听取参加单位陈述,专家组每位成员对参与单位进行现场打分。

附件:投标参与确认函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投标参与确认函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我单位对贵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遴选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医院此项目遴选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遴选人发展战略、管理决策、涉密信息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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