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智慧枣园建设硬件设备及配套施工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智慧枣园建设硬件设备及配套施工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智慧枣园建设硬件设备及配套施工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货物/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排灌机械,货物/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植物管理机械,货物/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种植施肥机械

采购单位 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
行政区域 乌鲁木齐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19: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7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庆军
项目联系电话 0991-*******
采购单位 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1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曦光09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庆军0991*******

项目概况

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智慧枣园建设硬件设备及配套施工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46-093-ZC

项目名称: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智慧枣园建设硬件设备及配套施工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智慧枣园建设硬件设备及配套施工运维服务项目提供相关的硬件设备及服务。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货物及相应的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5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191号        

联系方式:李曦光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联系方式:沈庆军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庆军

电 话:  09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服务 园建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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