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祥宾馆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龙祥宾馆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河南省龙祥宾馆7-13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河南省龙祥宾馆7-13层装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路16号龙祥宾馆
2.3、工期: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单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4、企业2013年6月1日以来具有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包含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劳动合同、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4)企业2013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包含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两套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龙祥宾馆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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