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方案征集的邀请公告

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方案征集的邀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方案征集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室内照明灯具

采购单位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鲤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16:01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09:30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庄宝生、尤芳芸
项目联系电话 (0595)****************
采购单位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小陈 (059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温陵南路178号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庄宝生、尤芳芸 (0595)****************
附件:
附件1 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方案征集.docx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方案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方案征集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宝生、尤芳芸

项目联系电话:(0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鲤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陈 (0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宝生、尤芳芸 (0595)****************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温陵南路178号2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邀请目的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以邀请方式,在给定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范围内,通过组织的评审小组的评审,确定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方案。

二、项目概况

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要求,在2024年对全区246间照明条件不达标的中小学校教室进行照明改造,落实教室采光和照明要求,切实改善学生用眼环境,助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1、改造教室数量为246间(详见附件2),灯具符合国家“CCC”产品认证要求,并且认证在有效期内。灯具为中小企业生产。灯具应保证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教室光环境指标达到国标及《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闽教体〔2023〕10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

2、改造标准:以《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 *****)和《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等为基本依据,同时遵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闽教体〔2023〕10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3、质保期要求:提供6年的质保。在质保期内每学年对教室照明光环境情况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对光环境不达标教室,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规范整改。检测委托有CMA资质的省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测教室比例不低于该项目教室总数的2%。具体检测项目至少应包含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指标,且相对于前一年的平均照度维持率应≥95%。同时复测每种类型灯具各一盏,检测项目包括蓝光危害、闪烁指标等,检测结果均应符合《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闽教体〔2023〕10号文件)要求。

四、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征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响应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方案征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征集方案截标时间止,响应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征集方案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五、方案文件的要求

1、方案至少包含产品清单(含配件及辅材)、清单产品性能介绍、价格、品牌型号、厂商名称、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质量标准、售后服务要求等。

2、资格证明文件。

3、上述方案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完整,方案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方案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1、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温陵南路178号2楼)

2、截止时间:2024年 06月 17日9:30 (北京时间),拒绝接收逾期递交的方案文件。

3、提交方式: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

七、评审时间及办法

1、将在2024年06月17日09:30 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随机抽取组成。

2、综合评分法。

八、评审标准

序号

考评项目

方案响应评审因素(满分 100 分)

分值

1

灯具及光源要求

根据各方案所提供的灯具及光源的技术参数符合《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闽教体〔2023〕10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由评委进行评价:至少包括光通量、灯具效能、灯功率、功率因数、显色指数(至少有Ra和R9)、相关色温、色容差、视网膜蓝光危害、闪烁、频闪效应等指标项目。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优(8-10 分)、良 (5-7 分)、一般(2-4 分)、差(0-1 分)。

10

2

教室照明光环境要求

根据个方案改造工程的需求教室照明宜实现4组或以上的光照度场景:上课模式、课后模式、自习模式、多媒体教学模式,通过物理开关或软件实现不同光照度场景间的切换。优(4-5分)、良 (2-3 分)、一般(0-1 分)、差不得分。

5

3

产品品牌性能

根据各方案改造工程的产品品牌、性能、质量标准以及产品价格等同采购需求的贴合度、完整性、性价比等情况进行评价:优(15-20 分)、良 (10-14 分)、一般(4-9分)、差(0-3分)。

20

4

改造方案

根据各方案所提供的教室照明光环境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型、安装施工、验收、现场检测等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定:优(4-5分)、良 (2-3 分)、一般(0-1 分)、差不得分。不符合《2023 年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方案为无效方案。

5

5

品牌案例

2021年以来所投产品品牌具有同类项目案例的,每提供一个案例得1分,满分10分。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等能够证明该业绩相关材料。

10

6

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各方案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及维护服务)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定:优(8-10 分)、良 (5-7 分)、一般(2-4 分)、差(0-1 分)。不符合《2023 年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方案为无效方案。

10

7

产品认证

根据各方案中设备厂家认证及产品认证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定:认证情况最多的得4分;认证情况第二的得3分;认证情况第三的得2分;认证情况第四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10

8

价格分

根据各方案中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方案报价进行价格评价:满分30分;最低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0

备注:各评委根据以上评审标准及方法对各方案进行评审打分, 并根据各评委的打分结果进行算术平均, 计算出各有效供应商的最后得分, 最终根据总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以此类推。若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并列的,报价低优先,报价相同技术优先。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不足三家供应商或各供应商的响应方案均不够详尽,未达到项目需求,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方案征集。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将被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采纳并进行优化,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不向任何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2、 各供应商所提交的方案版权归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所有。

十、方案征集代理机构

名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E-mail:YFCG*******@163.com

邮 编:******

电 话:(0595)****************

联系人:庄宝生、尤芳芸

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近视防控 教室照明 方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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