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选任建德市飞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招标公告

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选任建德市飞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招标公告




本院在审查债权人浙江天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债务人建德市飞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凤农业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期间,债务人飞凤农业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启动预重整,经本院审查并征求申请人及其他主要债权人的意见,为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本院拟对飞凤农业公司启动预重整。鉴于飞凤农业公司在本区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为高效、有序推进预重整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选任飞凤农业公司在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飞凤农业公司系由叶瑾、王波、叶品新于2011年4月27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叶品新出资5万元,王波出资15万元,叶瑾出资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瑾。2013年9月13日,飞凤农业公司增资至200万元,王波出资60万元,叶品新出资14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波。

飞凤农业公司的住所地位于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吴山边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71******N,经营范围:蔬菜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的生产;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咨询、成果转让;瓜果蔬菜、农作物的种植及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农具、水产的销售;花卉种植与销售,农业休闲观光,农家乐旅游项目开发;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园林绿化工程;酒店管理;住宿服务。 据建德市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记录显示,飞凤农业公司名下登记有位于建德市大慈岩镇吴山村吴山边111号1-19号地块,总建筑面积8634.75㎡。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885㎡,地类(用途)为“坡地村镇”,该地块内不动产权由权利人整体持有,土地出让合同项下的(共十九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分割销售(转让),使用期限至2058年11月26日。其中,1-18号地块处于未运营状态。19号地块处于运营状态。19号地块建有楼房两栋, 共计20间客房,可容纳50-60个大人,20-30个小孩入住。1号楼和2号楼一楼为公区,有接待休闲区、活动室、厨房、会议室、餐厅等,会议室可容纳60人左右;配套有户外草坪和游泳池,户外草坪可容纳100-120人左右用餐。飞凤农业公司持有建德市大慈岩镇吴山村吴山边村473亩左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至2027年,该土地现主要种植粮食、莲子、蔬菜、茶叶等。

据债务人在本院强制执行程序中提交的债务清册显示该公司已涉债务总额1亿元,包括抵押优先债权、民间借款、购房款、众筹款及供应商货款债权等(最终债权金额及性质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为准)。

飞凤农业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先后荣获浙江省省级示范性青创农场、中国民宿紫薇星奖“乡村振兴先锋民宿”等称号。现公司旗下有农业和文旅两大板块,已取得7.328亩住宿餐饮的商业用地指标,已建有两期8634.75㎡的商业用房。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为已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名册内省级管理人履职资料库名单的中介机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中介机构以及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的省外法院编制名册内的中介机构。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机构具有担任预重整案件临时管理人或者庭外重组的相关履职经验,对拥有旅游商业地产预重整或者重整成功案例者予以择优考虑。

(四)申报机构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可派出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应附有名单、基本资料、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方式

(一)如有意向参与竞争,请于2024年6月7日17:00前,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邀请函回执》(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本院指定的电子邮箱,确认报名参加竞争。逾期未向本院发送《邀请函回执》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争。

联合报名的,拟委派的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必须是主责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并通过拟委派管理人团队负责人所属的中介机构统一发送《邀请函回执》。

请报名参加竞争的中介机构确保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无误,若通过《邀请函回执》中注明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中介机构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二)按照前项要求提交《邀请函回执》后,请于2024年6月7日17:00前将《陈述意见书》及相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复印件一式八份提交或寄至本院(截止时间以提交或寄出时间为准),电子版发送至本院指定的电子邮箱(文件注明中介机构名称:XXX所参与XX公司管理人陈述意见书)。《陈述意见书》一般在2000—6000字,内容包括:

1.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业绩及业务团队介绍;

2.中介机构破产(重整)团队负责人、拟委派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报名前两年内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案件,法院对管理人履职情况的评价意见(省外中介机构提交其他形式的相关材料);

4.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不少于3人)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相关证明;

5.参与竞争的优势;

6.如或指定为管理人后的工作思路;

7.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者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8.截止本公告发布时止,正在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的名称、数量及进度情况;

9.管理人的报酬方案;

联合报名的,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必须包含各中介机构委派的人员。联合报名的中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同一机构不得联合多家机构同时申报,否则视为围标,本院对其申报材料不予审查。竞争文件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① 各社会中介机构拟委派的管理人团队成员情况;

② 明确主责社会中介机构,该机构需对联合社会中介机构执行职务的行为负责,并指定负责人,负责管理整个管理人团队;

③ 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内部分工及管理人报酬分配方案。

参加竞争选任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保证《陈述意见书》所载内容及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作假,直接取消参加竞争选任资格。

四、选任流程

(一)报名截止后,本院将在初步审查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二项列明的“申报条件”后,通知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就各自参与本案临时管理人工作的优势向评审小组进行现场PPT演示或陈述,评审会前组织各方以抽签方式确定陈述顺序。本院将根据各方在《邀请函回执》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抽签及陈述会时间。

(二)临时管理人选任由人民法院、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组成的7人评审小组,通过审查申报材料、听取陈述、开展询问等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由司法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和会议记录人员负责监票。

(三)参与竞争机构多于3家(不含本数),根据现场评审结果,若得票数位列第三的中介机构多于1家的,当场以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第3位列的中介机构。再按得票数高低排序对位列前3的中介机构以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临时管理人,并按顺位确定候补临时管理人。

(四)参与竞争机构少于3家(含本数)的,若仅有1家省级管理人、省外中介机构或符合申报条件第(三)项择优考虑情形的中介机构,确定省级管理人、省外中介机构或符合申报条件第(三)项择优考虑情形的中介机构为临时管理人,其他中介机构为接替机构;有2家以上省级管理人、省外中介机构或符合申报条件第(三)项择优考虑情形的中介机构,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指定其中1家为管理人,其他中介机构为候补临时管理人;如没有省级管理人、省外中介机构或符合申报条件第(三)项择优考虑情形的中介机构的,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指定其中1家为临时管理人,其他中介机构为候补临时管理人。

(五)当选的临时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辞去职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并向上级法院书面报送处理建议;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因飞凤农业公司的实际经营者王波、叶瑾已向本院申请个人债务清理,当选的临时管理人将被指定为个人债务清理的管理人。

(七)重整申请受理后,经审查,临时管理人不存在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本院将指定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

五、其他

(一)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细则(修订)》的要求,本次预重整管理人选任方案报杭州中院司法鉴定处和杭州破产法庭备案审核。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评审小组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征求上级部门意见后研究答复。

(二)本院专职督察员受理报名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单位、个人涉及法院工作人员在指定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0571-********(蒋)。

附件:《飞凤农业公司介绍》、《邀请函回执》



建德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 系 人:徐永宝

联系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法院路21号 建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邮政编码:******

1716854009163.jpg


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标签: 预重整临时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