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两校区电梯监控改造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两校区电梯监控改造项目
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 福建医科大学两校区电梯监控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fjmu********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 预算金额: | ******.00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
物品名称: | 福建医科大学两校区电梯监控改造项目 | 数量: | 1 | 单位: | 批 | ||
预算单价: | ******.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24-05-20 | 保修期(月): | 24 | ||||
送货地址: | 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见附件 | ||||||
技术参数: | 一、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方认真阅读“网上竞价人须知”和“网上竞价使用手册”:http://www.fyzb.com/index/download.html 2、请投标方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附件)盖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将所有扫描的图片粘贴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档中,请勿逐个图片上传。 3、报价说明:参照闽财购[2010]1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值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4、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请咨询0591-********。 5、若所投产品中含管理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须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的相关规定(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index.htm),且其CPU、操作系统、集中式数据库应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http://www.itsec.gov.cn/aqkkcp/cpgg/******/t******26_******.html),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技术参数: 二、技术参数要求:(一)技术要求 1.电梯轿厢内加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包含摄像头和监控终端。监控终端应当具有数据存储功能,数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个月,所配置的存储设备容量应当满足要求。 2.远程监测装置应具有电梯运行实时数据信息采集和输出生成故障信息的功能,参照《电梯远程监测技术规范》(DB35/T2104-2022)规定,具体要求分别见《远程监测装置应至少采集的电梯运行实时数据要求》(附件1)和《远程监测系统应至少输出并生成的电梯故障信息要求》(附件2)。 3.两校区电梯监控改造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附件3)。 (二)资质要求 1.所投产品性能需符合闽市监办〔2023〕12号文件要求,具有福建省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电梯远程监测系统有效检测报告,提供相应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具备物联网技术经营范围,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监控平台要求本项目需免费提供监控平台,监控平台需终身免费使用,监控平台要求如下:1.可以通过PC端网页平台或者app登录平台查看监控视频;2.支持电梯运行数据记录,支持运行统计;3.支持电梯运行方向判断,支持楼层判断,支持电梯运行速度监测;4.支持轿厢门关闭监测,支持轿厢内是否有人员监测,支持设备累计运行次数监测;5.支持告警信息管理,支持故障状态显示;6.具有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功能评价证书(提供福建省相关部门认可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7.需接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接入证明材料复印件);8.闽市监办〔2023〕12 号文件相关要求。9.当学校有对接需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满足与学校现有的统一身份认证、移动门户、一网通办(含消息待办中心)、数据大屏、物联管控平台和数据中台等系统进行对接。在对接过程中,乙方负责确保数据安全传输和准确性,且不得向学校收取任何额外费用。若学校的统一身份认证、移动门户、一网通办(含消息待办中心)、数据大屏、物联管控平台和数据中台等系统发生变更,乙方有责任在合理时间内完成重新对接,且不得向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对接相关的工作费用或其他附加费用。(四)其它要求 1.合规及安全性要求。根据《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物联网的技术规范》(GB/T*****-2017)的相关要求,系统需采用独立的传感器避免对电梯原有系统造成干扰,并须动态满足国家最新标准。 2.可靠性要求。设备在正常气候条件下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小于5000h。 3.电磁兼容性要求。辐射骚扰场强试验(30MHz~1GHz)应符合 GB*****.3-2012的要求。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应符合GB/T *****.1-2017 的要求。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应符合 GB/T *****.1-2017的要求。 4.阻燃性要求。所投产品需满足GB/T5169.16-201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试验火焰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的符合V-0级要求的阻燃要求。 5.产品技术能力要求。所投产品需要拥有相关知识产权及较高的研发、生产、运维能力,具备大数据应用、智慧电梯应急处置、安全监测、人工智能、电梯智能安全管理类相关软件著作权;实时监测电梯运行状态,采集记录电梯运行信息,进行故障报警,远程监测音视频设备即在轿厢安装的摄像头,所投产品需具备电梯摄像头安装角度的偏离预警技术;为规范维保的日常行为,所投产品需具有基于多源物联网数据的电梯维保实时识别能力。 (五)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 ||||||
售后服务要求: | 一、售后服务要求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1)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出配套各产品的分项报价。 2、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货物就位的一切费用。 4、验收要求: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若有)进行验收,有可能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如下: (1)摄像头拍摄的图像画面能清晰显示在监控终端的显示器或其它显示设备上,图像画质符合技术参数。 (2)现场通过判断远程监测装置的采集方式和现场布置情况,查看标准数据接口是否符合要求,企业监测平台软件界面是否正确显示电梯运行实时数据,是否能够正确输出故障信息,并通过模拟故障随机抽查附件所列的部分信息进行验证。 (3)检查电梯远程监测相关数据是否已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接入指定的电梯公共服务平台。现场登录平台,查看电梯远程监测的相关数据是否有效接入。 (4)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 (5)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 5、验收方法: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采购人对货物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的,验收通过;不合格的,中标人需进行更换或整改,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合格。验收时中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相关材料,如发现货物与之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六、违约责任 |
标签: 两校区电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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