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十中学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运动场、换热机组及供热管道铺设一标段、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中卫市第十中学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运动场、换热机组及供热管道铺设一标段、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中卫市第十中学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运动场、
换热机组及供热管道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第十中学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运动场、换热机组及供热管道铺设) 已由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卫市第十中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75 号)、关于调整变更中卫市第十中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1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和沙坡头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标段:室外配套建设3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体育场地、广场铺装、混凝土道路、自行车棚、围墙、水暖电及消防等附属工程。二标段:换热站建筑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一次网采暖工程。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第十中学校园内
2.3 计划工期: 1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2个标段
一标段:室外配套建设3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体育场地、广场铺装、混凝土道路、自行车棚、围墙、水暖电及消防等附属工程。
二标段:换热站建筑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一次网采暖工程。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19 日 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地址: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2号商贸楼5号营业房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人:冯莉
电话:177*****228 电话:152*****553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 年 5 月 27 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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