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城乡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一赣州国际港经济区二期电子信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电工程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南康区城乡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一赣州国际港经济区二期电子信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电工程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康区城乡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一赣州国际港经济区(二期)电子信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电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gzhy1886@163.com)或现场报名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Y2024-QC-G006

项目名称:南康区城乡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一赣州国际港经济区(二期)电子信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中清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康府办字【2019】82号),计算收费费率2.6%(设计费约7.2万元)。

建安工程费:约270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南康区城乡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一赣州国际港经济区(二期)电子信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电工程

1

一、采购范围:

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图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2、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1.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响应供应商参与。

2.设计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中清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康府办字【2019】82号),设计费要约费率2.6%,供应商设计费作响应报价,最终设计费以财政审计审核预算价2.6%。

3.本项目工作量实做实收,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最终以第三方审核为准;

4.本项目建安工程师费按下浮率报价(如下浮率为10%,即为九折)。最终结算价:财政审计结算价或第三方审核价【1-下浮率】。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设计方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②施工方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方式:在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免费获取或通过邮箱gzhy1886@163.com报名(报名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付款方法:设计费: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支付至合同总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本项目设计费最终以财政审计审定的预算价为基数,设计费=财政审定的预算价×中标费率。(支付服务费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建筑安装工程费:完成工作总量的50%,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格工程价款的70%,竣工结算完成后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无质量问题退还(无息)。

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公开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九、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二号楼22#

联系方式:159*****09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联系方式:0797-*******

邮 箱:gzhy1886@163.com

开 户 行:南康赣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87*****030********

3.项目联系方式

刘女士(采购单位):159*****092

段永春(采购代理机构):0797-*******


标签: 配电工程 基础设施 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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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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