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浔购2016J********1 | 8吨垂直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 | 1套 | 40万元 |
项目简要参数 |
序号 | 名称 | 简要需求说明 |
1 | 8吨垂直垃圾压缩机 | 8吨垂直式垃圾压缩机,单块垃圾重≥4T,额定提升力≥25T |
详见“谈判文件项目技术要求” |
注:产地类型:国产。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垃圾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必须有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原件;
4)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需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谈判。
其他要求:开标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4日(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谈判地址: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号楼B区802室开标厅。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7月4日17:00之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至指定账户;
5.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6年7月5日14:00整(北京时间)。
6.联系方式
1)采购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68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地 址: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号楼B区802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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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开户行:九江银行长江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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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