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号项目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号项目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一、招租方
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号 | ||
项目位置 |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与咸宁西路交汇处东北角 | ||
建筑组成 | 9幢*****室(部分)、10幢*****室、15幢*****室、西安市碑林区建工柏颐居颐养院2号楼、3号楼以及临建3号楼 | 建筑面积 | 3211.17㎡ |
建筑现状 | 精装修 | 交付方式 | 现状移交 |
其他事项披露 | 1.项目依其现状进行招租,意向承租方应于竞标前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涉环境、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数量、质量、瑕疵、构造及配套设施等自行审鉴、核实。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即视为竞标人对项目现场已经进行踏勘并充分知悉项目的实际情况; 2.招标项下9幢*****室(部分)、10幢*****室、15幢*****室房屋,目前为法院查封状态,承租方自愿且自行承担房屋承租后的经营投资风险并保证不追究我公司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使用经营过程中,不得从事违规违纪违法经营,不得从事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并确保不会对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
三、招租方式
公开竞价招租,根据“最高报价者胜出”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四、招租条件
项目名称 |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号项目 |
租赁价格 | 不低于30元/㎡·月 |
租赁期限 | 10年 |
装修免租期 | 4个月 |
租金支付要求 | 年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按3(第1-3年)-4(第4-7年)-3(第8-10年)依次递增5% |
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并向相关部门缴纳。承租方为满足经营需要进行的水、电改造、增容、分户、立户等事项,需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租房押金 | ¥*****0.00(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
装修押金 | ¥*****0.00(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
用途要求 | 办公、养老及教培机构等 |
注意事项 | 1.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2.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3.不得将承租资产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4.建筑主体工程不得改造,其他装修改造,不得危及房屋质量安全,且需事前获得我公司同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房屋装修前需将装修改造的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复印件、装修协议等提交我公司备案;装修改造施工前后安排,设施使用、维修及安全保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约中止或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改造及新增固定设施我公司不做任何补偿; 5.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
五、报名须知
(一)登记报名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满足承接项目的资金实力;
3.具备预开展业态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即参与同行业实体经营;
4.过往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登记报名受理
1.报名资料:法人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按手印。
若为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时至2024年6月2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西安建工大楼8楼。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虎博 177*****562。
(三)竞标入围确认
1.竞标入围确认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5日。
2.竞标入围确认相关事项:
(1)项目现场踏勘及项目情况交底记录(附件:1);
(2)竞标入围资格预审(附件:2)。
3.竞标入围通知时间:2024年6月6日。
4.各意向承租方于收到竞标入围通知当日,交纳竞价保证金并领取《房屋租赁报价单》(附件:3)。
竞价保证金¥*****0.00(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收款账户:西安城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电子三路支行。
注:承租方参与报名、竞价保证金交纳,以及后续的报价竞标、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租赁款项支付等,须为同一主体。
六、报价竞标
(一)竞标时间、地点:2024年6月7日10:00时,西安建工大楼8楼。
(二)竞标方式:意向承租方持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与《房屋租赁报价单》(档案袋密封)参与现场竞价,每组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时间为10分钟。
(三)竞标结果通知:意向承租方全部竞标结束后,当日即公布竞价结果,中标单位须于 3 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我公司接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事宜。
(四)竞价保证金处置方式:
1.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故退出、放弃或要求调整租赁条件提出不予签订合同的,我公司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且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未参加现场竞价的视为自动弃权,竞价保证金于 1 个月内无息退还;
3.未中标单位,竞价保证金于 1 个月内无息退还。
七、附件
1.《项目现场踏勘交底记录表》;
2.《承租方竞标入围资格预审表》;
3.《房屋租赁报价单》。
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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