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品种“沪香糯1911”十五年独占使用许可全国

水稻品种“沪香糯1911”十五年独占使用许可全国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水稻品种“沪香糯1911”十五年独占使用许可(全国)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许可
    挂牌起始日 2024-05-28 挂牌截止日 2024-06-04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水稻品种“沪香糯1911”
    技术领域 农业
    标的权证类型 植物新品种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沪香糯1911 CNA202*****373 2020-01-20 2022-11-30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上海市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项目阶段 其他
    技术成熟度(TRL) TRL5 分系统的可用性显著提高。部件集成已考虑到现实因素,在模拟环境中得到验证。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沪香糯1911”是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作物所育成的早熟晚粳类常规粳型糯稻品种(品种权号:CNA202*****373)。在上海作单季晚稻种植,全生育期150天左右;亩产650公斤以上;田间表现丰产性高,病害轻,后期熟相清秀,田间抗倒性好,对稻瘟病抗性好;稻米具有明显香味,糯米表现纯白,糯性好。


    技术效果与指标 “沪香糯1911”于2019年参加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组织的糯稻品比区域试验,平均亩产640.1公斤,比对照“光明糯1号”增产3.5%,增产显著;2020年继续参加品比区域试验,平均亩产633.7公斤,比对照“光明糯1号”增产2.7%;2020年参加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组织的糯稻生产试验,平均亩产626.9公斤,比对照“光明糯1号”增产2.2%。产量结构:平均每亩有效穗22.3万,每穗总粒数153.7粒,结实率91.7%,千粒重25.1克。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沪香糯1911”稻米具有明显香味;直链淀粉含量低,一般在0.7-1.5%,糯米白,糯性好,具有典型糯米特征。“沪香糯1911”对稻瘟病和纹枯病抗性均较好: 2021年经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进行抗病性检测,稻瘟病综合抗病指数为2.3,病级为3,抗性评价为中抗;纹枯病鉴定结果也为抗。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水稻研究中心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水稻研究中心在优质强优势杂交粳稻、优良食味常规粳稻和营养功能特种粳稻育种方面硕果累累。中心应用花药培养、物理辐照诱变以及分子标记等相结合的高效育种技术,先后育成了 “8优161”、 “花优14”、“申优26”等一批优质强优势杂交粳稻品种,使得上海杂交粳稻种植比例和全程机械化制繁种技术均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育成了 “紫香糯861”、“寒丰”、“秋丰”、 “沪早香软1号”、“沪软1212”等品质和口感突出的优良品种,为上海地产大米提供了优质种源;育成了国内首个调节餐后血糖的高抗性淀粉功能品种“降糖稻1号”及升级品种“沪稻RS2号”,并开发了优糖米粉加工技术;育成了国内色彩最丰富的“沪黄”、“沪紫”、“沪白”、“沪红”等系列彩色水稻新品种,为当前打造水稻观光产业及时提供了品种支撑。水稻中心在优质常规粳稻、强优势杂交粳稻、特种功能稻新品种选育及其配套栽培与高效制繁种技术等方面研究形成了独特的优势,在国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为上海及周边长三角地区的粳稻产业发展提供了种源与技术支撑。
    技术负责人姓名 吴书俊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189*****147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吴书俊,博士,上海市农科院作物所研究员,水稻中心主任,中国作物学会理事,上海市作物学会秘书长,上海市农业专家服务团成员。长期从事优质粳稻新品种选育与稻米品质研究,先后主持和参加上海市科技兴农、上海市科委重点项目等近20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育成上海市审定品种8个,主持获得植物品种权10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2项,完成成果转化442万元。育成的优质软米品种“沪软1212”获首届国家优质粳稻食味品质鉴评金奖,主持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北翟路2901号
    注册资本(万元) 6263.******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许可
    许可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40.00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另行约定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许可类型 独占许可
    许可期限
    以合同约定为准
    许可地域范围
    以合同约定为准
    许可技术领域
    以合同约定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另行约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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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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