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94线路桥梁标志二次公告

16-194线路桥梁标志二次公告


二次公告(招标编号16-194)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6年7月6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标段

分类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到货地点

供货时间


桥梁、保护区标志

1

桥涵标(含字)

450*20*900mm


渠道

集宁、呼和、包头、临河、乌海地区

全年分批

2

桥涵标(含字)

450*25*900mm


渠道

3

桥涵标(含字)

450*50*900mm


渠道

4

保护区A型标桩(含字)

450mm*20mm*900mm


渠道

线路标志

5

公里标(含字)

350*50*900mm


渠道

6

百米标(含字)

200*50*900mm


渠道

7

半公里标(含字)

200*50*900mm


渠道

8

坡度标(含字)

350*50*900mm


渠道

9

坡度标(含字)

350*50*1100mm


渠道

10

曲线标(含字)

450*50*900mm


渠道

11

曲线标(含字)

430*50*900mm


渠道

12

三角标(含字)

200*150*150*900mm


渠道

13

三角标(含字)

220*150*150*900mm


渠道

14

段管界标(含字)

1220*120*100mm


渠道

15

车间管界标(含字)

930*120*100mm


渠道

16

班组管界标(含字)

680*120*100mm


渠道

17

警冲标(含字)

直径120*1100mm


渠道

18

隧道标(含字)

450*680mm


渠道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附件图见招标文件附件
桥涵标志、保护区标桩技术性能指标及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附件图所标注的尺寸。(2)桥涵标志、保护区标桩采用树脂类高分子复合材料。(3)桥涵标反光膜应采用交通部标准J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第四级反光膜或同级别以上的反光膜。
线路标志技术性能指标及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附件图所标注的尺寸。标志采用实心纳米高分子树脂材料,具有自重轻、强度高、韧性好、抗冲击力强、抗老化、字体清晰、抗氧化、抗腐蚀、抗摔、免维护等性能,产品寿命15年以上。标志上的字体采用反光膜,字迹要求清晰、粘贴牢固、不褪色。
2、质量保证要求:
桥涵标志、保护区标桩质量保证要求:
(1)标志采用树脂类高分子复合材料。(2)反光底膜粘贴面积必须满足标志外露部分,黑色字膜应与底模粘贴牢固,以保证标志板面的整体性、美观性、永久性。(3)反光膜表面应光滑,外观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缝、蜂窝、麻面,字体标记应清晰,外观形状尺寸符合要求,不得有鼓包。
(4)标志上的文字、数字必须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相关通用图集要求的字体尺寸做法执行,线路标志正反两面表示内容应一致。(5)保护区A型标内外均为黄颜色(即使标桩破损其内部还是黄色),抗盐碱腐蚀。抗风化,喷附字体为黑体,黑颜色。字内凹在标桩上,喷附字体要求清晰、不褪色。
线路标志质量保证要求:标志采用实心纳米高分子树脂材料,标志上的字体采用反光膜,产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发货,保证发运质量,不得错发.漏发。(2)如发生质量或数量异议,供应商在接到需方通知2日内到达现场处理。(3)产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
4、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供方负责免费安装指导,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配件、附件要求:按照要求提供字体及随货附合格证。
6、其它要求:(1)供应商负责无偿进行现场指导。(2)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3)随货必须附有效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4)到货物资包装必须完整、无破损。
7、交货日期要求:按订货合同约定日期交货
8、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验收方式:按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10、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标段中标,不分项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必须是专业生产厂或由厂家授权的经销商(须提供销售业绩、购货合同、发票等能证明是正规生产厂家或销售单位的相关文件资料)。6)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7)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时携带告知函原件备查。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11时3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8时3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楼(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 联系人:肖磊
合同签订单位电话:****-******* 联系人:张延平
****-******* 联系人:张志慧
****-******* 联系人:肖磊
138*****619 联系人:张荣娟
****-******* 联系人:韩胜忠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150*****642 联系人:肖玲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志宏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进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点击右上角闪烁字体“进入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下载对应编号和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七、费用: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开标日凭收据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发送Email至*******@qq.com,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如12—235—2、12—235—5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6年6月25日


相关公告: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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