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公示

关于实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贡山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发〔2024〕56号)有关要求,下达贡山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30万元,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0人。举办一期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营管理型及粮油单产提升培训班,培育对象的遴选主要围绕草果、茶叶、草莓、山药、独龙鸡、独龙牛和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和特色种养产业,从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种植养殖能手、种养大户、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创新人员、搬迁安置点群众、农村妇女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中遴选培育对象,共计50人。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

四、实施步骤

1.遴选培训机构。按照中央、省、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相关要求,强化过程监督,提升培训质量。统筹用好科技、教育资源,发挥农民培育基地、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中的作用,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构建完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指定或遴选确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

2.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贡山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3.实施培育项目。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培训学员进行培训,落实好培育环节,做好培育工作,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将抽组人员对培训情况实施过程跟进监管。

4.组织项目验收。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州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五、责任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为贡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为贡山县农业农村局。

六、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大力开展经营管理型及粮油单产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粮油生产人才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峡谷特色现代农业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现将贡山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项目方案实施。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2日,共7天。

受理部门:贡山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86-*******

(此件公开发布)

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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