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1802强清1号天津钢管雅安津雅高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比选公告

2024川1802强清1号天津钢管雅安津雅高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比选公告

天津钢管雅安津雅高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比选公告

(2024)津雅清组第8号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9日作出(2024)川18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钢管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天津钢管雅安津雅高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雅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4月7日作出(2024)川180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新时代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公司”)作为天津钢管雅安津雅高能有限公司清算组。

因强制清算工作需要,经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同意,清算组拟通过书面比选方式选定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一家审计机构,为津雅公司强制清算案提供资产评估、审计服务。

现就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津雅公司的基本情况

津雅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14日,注册资本163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723******T,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雅安市和龙乡,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铁合金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耐火材料,机电产品,冶金炉料,建筑材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比选程序

(一)意向机构参选

本次比选由意向机构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向清算组提交书面参选文件。

(二)清算组进行条件审查

清算组对提交参选文件的意向机构参选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作为参选人参加比选。

(三)清算组组织书面比选

清算组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对参选机构进行书面评审、比选,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和一家备选机构。

(四)如只有一家参选机构报名,则清算组不再重新组织评选,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本次有一家机构参与竞选即为有效竞选。

三、参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参选评估机构须依法取得评估资格,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并具有破产资产评估的能力和经验,且截至参选文件提交之日,已列入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库(现行有效);参选审计机构应具有破产审计的能力和经验,且截止2024年4月30日列入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三)参选评估机构具备提供资产评估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具备相关的资质要求;参选审计机构具备提供破产重整、清算、强制清算审计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具备相关的资质要求;参选机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所有参选人不得与债务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存在3年内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五)比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评估机构的服务范围和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的服务范围

中选机构为以下资产提供评估服务并出具评估报告,为强制清算项目资产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1)对债务人现有资产(津雅公司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的土地上的有证建筑物、无证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附着其上不可分割的装修所有权价值、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所有权价值、所分摊土地使用权价值;津雅公司名下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办公用品、机械设备、零配件、存货、原材料、商标和专利等)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2)接受法院、清算组、债权人会议询问并解答相关问题。

(3)清算组认为应当由评估机构完成的其他工作。

注:评估机构的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署的评估服务合同为准。

2、评估机构的工作要求

(1)中选后应及时进场开展评估工作。

(2)根据本项目的进展,应积极配合清算组推进工作,并于2024年7月5日前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3)针对有抵押、质押的资产单项出具评估结果。

(4)对于上述服务范围内的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对清算组的要求在24小时内响应。

(二)审计机构的服务范围和工作要求

1、审计机构的服务范围

中选的服务机构提供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对津雅公司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协助清算组进行债权审查,根据财务核查结果就债权审查发表财会专业意见;

(3)对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情形进行专项财务核查;

(4)其他与津雅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审计相关的工作。

(5)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6)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并解答相关询问。

2、审计机构的工作要求

(1)中选后,审计机构应及时调配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完成主要的审计工作,现场工作时间根据案件需要确定,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周。

(2)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清算组推进工作,并在2024年7月5日前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3)对于上述服务范围内的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对清算组的要求在24小时内响应。

五、参选报价

(一)本次比选设置“最高限价”,资产评估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0.00元(叁万元整);审计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00.00元(陆万元整)。参选机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种情况和风险。

(二)参选机构的参选报价应是参选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三)参选机构的报价应是完成所有工作的费用,不得再另行主张增加任何费用。

六、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书面及电子版):2024 年 6月7日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

(二)比选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江边街395号名山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2楼208号四川新时代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方式: 参选机构应将书面参选文件装订成册且密封,封面及署名处均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现场或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递交,同时提交电子版参选文件。

(四)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机构不予接收比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密封比选文件的;

3、采用到付的方式邮寄比选文件的。

(五)参选文件应递交一式两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媛媛,联系电话:199*****587;电子邮箱:*********@qq.com">*********@qq.com

注:本次比选程序不收取费用。

七、特别说明

(一)中选机构的报酬支付时间将在合同中予以确定。

(二)若对本公告相关内容有疑问,可联系清算组了解情况。

(三)清算组对本次比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若本案由强制清算程序转为破产清算程序,清算组与中选机构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合同约定的工作要求将延续至破产清算程序中。

天津钢管雅安津雅高能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1、比选须知; 2、比选规则; 3、参选文件格式。


附件
【津雅】审计、评估机构比选附件 .docx 下载
【津雅】清组8号-审计、评估机构比选公告(盖章).pdf 下载
,天津,雅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评估 审计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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