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工作导则和设计指引编制服务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二次
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工作导则和设计指引编制服务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二次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工作要求,“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全面提升我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品质,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拟采购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工作导则和设计指引编制服务,现公开征集项目供应商意向,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工作导则和设计指引编制服务
二、 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落实住建部关于“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工作要求,以指导提升全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品质为目标,深入系统研究全市规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突出以人为本,注重单个小区与周边建筑环境的关系,充分考虑城市风貌管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情况,制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工作导则和设计指引。
三、 服务范围及项目需求
1、本项目成果应充分考虑国家和深圳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标准图集等要求,结合保障性住房项目实践与“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内涵合理编制;
2、实地调研深圳、上海、北京等地至少共10个已投入运营的保障房项目,与相关设计、建设、运营单位开展研讨交流。对比研究国内各地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工作机制和相关规范、标准,针对深圳地域特点和目前保障性住房项目实际,着重从城市规划、街区风貌、社区配套等方面总结提炼可供深圳地区借鉴参考的内容,并形成调研报告;
3、项目编制过程文件需与各级管理部门及招标人充分沟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项目成果需通过相关管理部门认可,最终成果验收需组织业内专家开展技术评审;
4、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调研、编制研究报告和导则文本、专家评审、成果印发、成果宣贯、试行版本修订等。
四、 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6月
五、 预计项目服务期
计划2024年8月内完成导则文本的编制工作。
六、 意向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事业单位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具备建筑或规划类高级职称,且具备建筑或规划类注册执业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意向反馈说明
请意向供应商按要求填报附件1并发至指定邮箱:a********@szrcaj.com,联系人:邓工,咨询电话:0755-********。
八、 有效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18:00
九、 其他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为相关采购工作初步计划,不构成任何要约或要约邀请。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采购需求等均以相关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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