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225团特色林果精深加工车间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十四师225团特色林果精深加工车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1*****012*****) 已由
第十四师昆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发【2024】161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 225 团
3.工程规模:新建特色林果精深加工车间3 座,总建筑面积9517.36 m?,其中包括标准化厂房一座,总建筑面积1672.51 m?西梅生产车间一座,总建筑面积1821.49m?苹果生产车间一座,总建筑面积6023.36m?。配套建设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站、室外场区硬化等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第十四师225团特色林果精深加工车间项目 | 本工程项目采用EPC+O模式建设,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施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部分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并负责经营、管理、维护本等运营全过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24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运营单位除外) 3.1.1 EPC+0总承包运营单位要求:运营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1.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3.2.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1年5月至今具有1项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或农业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2.2 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5月至今具有1项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或农业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 EPC+0总承包运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8年以上的运营管理经验;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师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3.4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运营单位牵头,施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由牵头单位下载;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出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和管理运营经验,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运营单位若为疆外企业需办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CA锁进行招投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向联合体单位的项目款支付。 3.5、区外企业(负责运营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除外)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6、信誉要求: 3.6.1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检和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6.2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6月03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请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自行下载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新系统业务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 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 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
**********@99.(0备注: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 二次严重警告, 三次 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 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2、本项目采用网上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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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文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第十四师二二五团 | | 地 址: | 昆玉市昆牧路 90 号 |
联 系 人: | 马军全 | | 联 系 人: | 张晶晶 |
电 话: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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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