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
质及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或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
级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
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类或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8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同步成功后凭借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pdf格式),此为获
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同步成功后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7日15时00分。
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