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湖府办字〔2024)23号
关于印发《湖口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湖口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
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2024年23归
(此件主动公开)
热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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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江西省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
设任务和预下达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
及2025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9号)
下达的农田建设任务及《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
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
“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战略,以省政府建立省级层面资金集中安排使用的
统筹整合新机制为契机,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创新管理
模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服务管理,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
田建设,推动我县农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省级统筹,源头整合。以省政府建立省级层面资金
集中安排使用的统筹整合为契机,突破部门管理界限,将发改、
财政、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中央和省安排用于农
田建设方面的涉农资金集中,按照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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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落实到县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区域推进,重点投入。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
求,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及群众积极性高、已完成土地规模流转的地方列入高标
准农田改造范围。采取“集中力量、重点投入、新建为主、综
合开发、连片治理”的方式,区域推进,连片实施,同步安排
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工作。
(三)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实行分级验收考核负责制,全面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
工作。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工作力
度大、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并在下
年度项目优先安排。对未完成建设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
(镇)通报批评。
三、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1万亩,其中,新建
1.1万亩,改造提升1万亩。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2万
亩。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五个统一,整合实施项目。按照省政府要求,
实行“五统一”管理,整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执行农
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
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遵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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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范(试行)》做好工作。
1.统一资金筹措。由省级统筹整合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
地方政府解决。
2.统一投入标准。省高标办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
投入标准为3000元,我县将根据各地不同地形条件,因地制
宜,按照方案设计确定项目投入标准,并报市高标办审定和省
高标办备案
3.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及连
片建设地块,明确年度建设计划及建设范围。将高标准农田建
设向重点区域倾斜,突出集中连片,鼓励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
建设。
4.统一组织实施。成立县、乡两级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县项目部为一级法人,下设若干包乡(镇)
高标建设管理专班,乡(镇)项目部是二级法人。要加强工作
组织,构建部门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节
点,统一设计施工,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农
技服务、机耕道路、生产设施配套等建设。按照“谁受益、谁
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建成的高
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收集相关资料,做好“上
图入库”工作。
5.统一验收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乡
(镇)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督查工作重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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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资金使用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组织
验收考核,由县政府组织开展项目自验,自验合格后报市统筹
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
总结评价,并统一报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
小组,接受省级督查及绩效考评。
(二)采取“六统一分”方式,开展农田建设模式创新
试,点。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江西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
点工作方案》(赣农字〔2023)31号)精神,有条件的地方,
可以开展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试点项目,采取“六统一分”
方式实施,即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勘测设计、统一造价评审、
统一工程监理、统一竣工验收、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督促指导,
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等建设主体实施。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作为实施主体的,单个项目建设工程投资
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和支持各地整乡、整村推进
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严禁变通拆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
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三)严格项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2024年度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采用常规模式。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
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安排、项目实施、建后管护与利用、监
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过程中,坚决执行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
项目管理办法》《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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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管理办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
确保建设质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
合同制和审计制等相关制度。根据全省推行的做法和上年探索
的经验,2024年我县继续实行项目“两级法人负责制”。在
工程实施、工程款拨付和工程项目变更上补充以下程序:
1.工程款拨付。付款资料由工程监理、包乡(镇)高标建
设管理专班人员、项目村群众代表、乡(镇)项目部工程管理
人员、项目二级法人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县项目部法
人审批后拨付。
2.工程项目变更。严格执行《湖口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操
作细则(试行)》(湖办发〔2023)1号)有关规定,如有新
的规定出台,按新规执行。
五、实施步骤
1.前期筹备阶段(2024年1月2日一3月31日)。各乡
(镇)政府负责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和实
施地点,并将年度建设任务落实表加盖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
后报县高标办。县高标办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的建设计划进
行实地调查和审核,根据上级批复的年度计划统筹确定实施地
点和面积。
2.实施准备阶段(2024年4月1日一10月31日)。5月
10日前,制定招标文件;6月10日前,完成勘测设计招投标
工作,确定各标段勘测设计中标单位;9月30日前,完成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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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招标挂网工作;10月31日前,产生施工中标单位并下发中
标通知书。
3.工程建设阶段(2024年11月1日一2025年3月31日)。
11月1日前开工建设。县乡两级项目部、各部门全力以赴抓
好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乡(镇)
项目部及时收集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资料,做好验收准
备工作。
4.验收结算审核阶段(2025年4月1日一8月30日)。
5月10日前各施工单位完成项目自验并出具工程竣工报告报
县高标办,5月31日前由县高标办确定竣工测量单位和组织
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6月15日前由县项目领
导小组组织县、乡工程项目部、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
项目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
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总结评价。6月30
日前通过市全面验收,并接受省绩效考评。
2025年4月30日前各监理单位要完成工程量的核对和签
证工作。5月5日前各乡(镇)项目部完成工程量的核对和签
证工作;5月30日前县项目部完成工程量的抽样复核。6月
20日前结算资料送审,结算资料由工程监理、包乡(镇)高
标管理专班责任人员、乡(镇)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施工现
场管理人员、项目二级法人进行审核、审批,并签字盖章;其
中工程变更部分必须由包乡(镇)高标管理专班责任人员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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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8月30日前,由第
三方完成工程结算审核报审计局备案,开始工程结算。
六、工作措施
(一)创新管理模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两级法人各负
其责的项目管理新模式。成立湖口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部,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董志松同志任主任兼
项目一级法人,负责项目设计、监理及工程建设的招标,施工
合同的签订,技术指导,工程变更的审批、工程结算及项目资
料建档。项目部下设综合协调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
各乡(镇)成立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由
乡(镇)长担任主任兼项目二级法人,负责项目建设面积的落
实、群众监督落实、工程质量的监管、施工进度的把关、矛盾
纠纷的调处、工程量的核实。
(二)组建管理团队,强化服务管理。一是建立分片管理
团队。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专班包乡(镇)管理制度,选派责任
心强、懂业务的人员组建若干个高标建设管理专班,包乡(镇)
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工程进度调度、督查工程质量、变更签证
把关、核量结算、检查验收等工作。二是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团
队。各乡(镇)要选派清廉、有能力、肯吃苦的干部具体抓项
目的协调管理工作,原则上一个项目区(以行政村为单位)至
少安排1名乡(镇)项目管理干部。村组根据工程量安排1-3
名干部,村组干部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解释工作的直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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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
(三)部门紧密配合,确保高效运转。各部门要加强配合,
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项目总投资3%的比例配套项目工作管
理费用,以弥补省列支项目工作管理费用的不足;对历年建成
的高标准农田按15元/亩的标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
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强化项目资金使用日常监管:
参与项目检查、验收。
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参与项
目检查、验收。
县审计局负责以统筹整合新的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加大对
项目的审计监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等工作,参与
项目检查、验收。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
兴有效衔接。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围标、串标、买标
卖标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服务及工程变更的审
核工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参与项目检查、验收。
县水利局负责高效节水,建后管护技术指导,保障农田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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溉水源,参与项目检查、验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用涵管生
产厂家按国标出品。
县交通局负贵支持和配合施工单位施工,保证施工的公路
畅通。
县供电公司负责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规定,在
配电设施的设计、施工和入网上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负责配合高标办做好影响施工和农业生产的电线、电缆、电杆
的迁移和保护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做好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通讯部队的协
调工作,确保军用通讯光缆周边施工的顺利进行,并加强军用
通讯光缆的保护。
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宣传报道,营造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两办”督查室负责将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列入县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湖口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
田建设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卢伟俊同
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许清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
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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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潘江同志兼主任,董志松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
具体负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招标设计、施工、
安全、督查、考核、组织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农村发
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也是我县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农业
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
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统筹谋划安排,把握时问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主要领导
亲自部署、亲力推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上下
心,全力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确保工作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县财政按总投资额
3%的比例安排项目前期费、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费和竣工验
收测量上图入库费;历年建成的高标中,新增旱地和新增水田
的面积,分别按照400元/亩和600元/亩安排年度建后管护经
费,其它的按15元/亩的标准安排年度建后管护经费。项目管
理费可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县、乡、村三级,用于项目相关费用;
建后管护经费要落实到村、组,保障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
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旱地、新增水田和旱地改水田增加粮食产
能的,县财政分别给予9000元/亩、16000元/亩和10000元/
亩的奖励资金,由县高标办制订奖励资金分配办法。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对乡(镇)
高质量发展考评的重要内容。各乡(镇)项目部要建立项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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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会制”“周调度制”,扎实抓好项目质量和进度。县项目部
要坚持“一周一例会、半月一调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和存
在问题,协调和督促问题的解决。县高标办要建立督导制度,
实行“一月一督导”和项目完工考评相结合。每月对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和部门,予
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质量问题较
多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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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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