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河文体中心改造项目设计总包公开招标

大沙河文体中心改造项目设计总包公开招标

公告进程时间:2024-05-23

文体设施是承载人民群众基本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体育活动的场所。《深圳市文体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二〇二五年,深圳开放多元、兼容并蓄、创新创意、现代时尚的文化特质更加鲜明,公共文体服务水平和文体旅游产业发展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市文化软实力快速提升,建成辐射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区域文化中心城市。深圳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率先建成普惠性、高质量、可持续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样板。

本项目的实施可加快大沙河文体中心早日投入使用,通过完善室内各功能区装修改造,为文体中心日后运营提供完善的硬件设施。打造一流文体设施,是贯彻落实南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需要,大沙河文体中心的建成使用能为该片区提供更好的配套设施,提升大沙河片区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人才聚集,实现集创新、文化、绿色、宜居为一体的规划目标。

项目场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西丽珠光路与龙珠一路交汇处西北侧的大沙河文体中心。项目西侧紧邻大沙河景观长廊,跨大沙河连接7号线茶光地铁站出口。 项目地理位置优越,西侧有留仙洞总部基地,南侧是高新区北区,北侧是西丽大学城创新区,处于南山创新高地连接处。

△项目区位图
△ 现状交通图

项目规模

大沙河文体中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6平方米。

本次招标项目拟对大沙河文体中心室内各功能区进行装修建设,本次装修建筑面积为*****.16平方米,其中地上体育设施*****.74平方米(包括综合馆、体校配套、体育物管、羽毛球场、篮球羽毛球乒乓球馆等)、地上文化设施*****.15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8617.42平方米、配套商业及配套创意空间*****.92平方米、地下体育设施6506.93平方米(包括综合新兴运动俱乐部、游泳馆及配套用房等)。

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调整)及概算文件编制。

2.配合编制各专项报告,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所需要的室内精装范围内的专项咨询、专项设计、专题研究及专项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设计、咨询、研究和评审,报批报建所需的评审资料、会务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并承担深化设计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以及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的增补缺漏项和因需求调整导致的多次调整工作。其中具体设计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以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报名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时:

(1)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承担方案设计的单位可无须资质,承担施工图设计的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

5.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机构,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公司,视为同一投标单位,不得同时以多个投标申请人名义投标。


竞赛规则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分为资格预审阶段、正式投标阶段和定标阶段。

第一阶段 资格预审阶段

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5个入围申请人(无排序)和2个备选申请人(有排序)进入正式投标阶段。

第二阶段 正式投标阶段

招标人邀请设计大师或者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等组成专家组,召开投标方案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根据相关评审要点充分考虑方案落地性、经济性、在地性等因素综合评选出3家作为无排序候选人及2家有排序备选单位进入定标阶段。

第三阶段 定标阶段

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定标委员会:

1.定标委员会从方案评审委员会推荐的3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

2.如本轮方案比选未能产生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方案,则重新启动招标工作。


日程安排

设计费

大沙河文体中心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暂定招标估价为1223.4236万元。

设计补偿费

对通过资格预审进入方案投标阶段的前5名入围单位设置落标补偿,共计100万或130万元:

1.若“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未中标的第2、3名投标单位各补偿30万元(合计60万元)。已入围但未进入定标阶段的2名入围单位(即第4、5名)各补偿20万元(合计40万元)。

2.若“本轮方案比选未能产生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方案”,则未中标的第1、2、3名投标单位各补偿30万元(合计90万元),第4、5名入围投标单位各补偿20万元(合计40万元),建设单位终止本次招标工作,重新开展设计招标。


信息发布

1.本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最终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2.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各成员单位都必须网上备案,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办理相关CA数字证书以及投标员登记。请各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3.请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完整版项目信息。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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