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403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215.078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日内容: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本次招标规模:3000平方米,
车棚最大高度2.6m,单跨跨度最长2.95米,单体建筑面积483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2、项目地点武清区熙和园小区。3、项目预算215.0785万元,4、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施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质量标准:国家验
收规范合格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
工: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均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2012】141号文件、【2012】109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
文件规定,工程项目开工前,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
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
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书。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求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
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
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
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7、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8、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
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
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
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0、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
位按照“七、其他”,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
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
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扫描成一个
PDF发送至我单位邮箱1o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
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
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日名称及编号
(可简写)。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账号:
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
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
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12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2-821919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3-1-125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2-58316026-227

电子邮件:1 ongxu1817@163.com
之郭
仰彬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发工超项且管理咨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潮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自行车 充电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