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废止采矿许可证公告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废止采矿许可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因下列采矿许可证(详见附件)有效期已届满,且采矿权人未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和注销手续,已公示纳入自行废止名单且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以公告废止并清理登记数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采矿许可证名单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5月28日
序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有效期 |
1 | 楚雄市东瓜镇兴隆页岩矿 | 2018.01.30—2024.01.30 | |
2 | 楚雄市东瓜镇桃园刘家村砂岩矿 | 2012.09.05—2017.09.05 | |
3 | 楚雄市东瓜镇溪木潭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 | 2014.09.05—2019.09.05 | |
4 | 楚雄市东瓜镇桃园村委会鱼坝村泥岩矿 | 2013.07.08—2018.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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