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AC无人机驾驶执照超视距培训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CAAC无人机驾驶执照超视距培训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CAAC无人机驾驶执照(超视距)培训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JJJY-F4005
三、项目概况:
派遣2名人员赴培训机构参加CAAC无人机超视距驾驶员培训,培训合格后考取中国民航局CAAC“民用无人机驾驶执照”,预算经费3.00万元(含考试费用),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所需教练员、设备及场地,场地须在天津某部驻地20KM以内。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上述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报价方参与报价即视为无条件响应上述全部要求。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08:00至12:00,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33*****360@163.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3日0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5时00分,采购评审稍后开始,联系电话:139*****956。逾期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方不予接收。
(三)报价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送材料需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报价方公章。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139*****956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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