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门站、集气站工程(二期)、增
压站工程(二期)
(招标编号:CSFLZB-2024-132-S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门站、集气站工程(二期)、增压站
工程(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2.720851 万元,
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昆仑天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门站、集气站增加两台压缩机,增压站增加一台压缩机,并增加相应配套
的自控系统、电力电缆、工艺部分管材及管件,增加相应部分拆除及恢复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门站、集气站工程(二期)、增
压站工程(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门站、集气站工程(二期)、增
压站工程(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
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压力管道安装 GB1 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
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
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7.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30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05 月 28 日 10:00 至 2024 年 05
月 30 日 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20:00)持法人
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
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19)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2.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
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缴纳账户:开户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账号:
806010012010110433857,行号:402885000459,打款时请备注(招标项目编号):CSFLZB-
2024-132-SG(文件费)。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
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19),竞争性谈判文件费: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31 日 11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25 开
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31 日 11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25 开
标室)
七、其他
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木萨尔县昆仑天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门站、集气站工程(二期)、增压站工程
(二期)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项目编号:CSFLZB-2024-132-SG
二、项目名称: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门站、集气站工程(二期)、
增压站工程(二期)
三、项目规模:该项目门站、集气站增加两台压缩机,增压站增加一台压缩机,并增加相应
配套的自控系统、电力电缆、工艺部分管材及管件,增加相应部分拆除及恢复等内容。
四、质量:合格。
五、投资额:727208.51 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6 月 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7 月 9 日,总工
期:35 日历天。
八、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九、谈判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元)。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
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1.1 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
行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谈判保证金缴纳手续,
谈判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谈判保
证金视为报名无效。谈判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
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
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不得
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谈判保
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
实。
1.2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并加盖财务章;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谈判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木萨尔县昆仑天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木萨尔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66099402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
联 系 人: 蔚女士、王女士
电 话: 15559361019
电子邮件: 16479225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