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采购公告

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
品目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采购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行政区域 栖霞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12: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室
预算金额 ¥2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施祖高
项目联系电话 199*****991
采购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成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327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施祖高

项目概况

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 JSZC-******-JSJX-C2024-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JX-C2024-0008

项目名称: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61.******万元

采购需求:

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备注:

(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一)条全部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认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认定标准:建筑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供应商近半年(2023 年11月至 2024年04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社保证缴纳凭证或者离退休证明会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a.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b.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供应商承诺所投产品质量符合南京市栖霞区供电部门的验收要求,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企业业绩: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注:类似项目实施内容需包含配电工程或含变电所项目,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南京”网站(http://njcredit.nan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https://njgc.jfh.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方式: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06-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盖章版扫描件、U盘形式,同纸质文件分开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将不接收其响应文件。

2.勘查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成路1号

联系人:张永铖

联系电话:152*****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联系人:叶小毛

联系电话:199*****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毛

电话:199*****9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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