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柜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橱柜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单位拟对橱柜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4-JKFDEY-W4002)进行询价采购,现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地柜(含石英石台面)、吊柜、台下盆、水龙头及相关配件、碗柜,包工包料包安装(一并包工程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明确材质工艺要求,时间为5月31日09:00-11:00。项目施工地点位于河北省承德市,预计工期30天,质保期1年。
本项目数量(见报价单)只作为评审依据,不做为最终采购依据,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量为准。不设立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性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建筑装修装饰或报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关联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在军队处罚期内。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4年6月3日16:00前。
2.报价方式及地址:可采取密封送达或密封邮寄方式,收件地址:河北省承德市。
3.项目联系人及方式:联系人:王某,联系电话:138*****078。
4.纪检监督电话:联系人:刘某,联系电话:133*****853。
四、报价要求
1.价格文件包括:制式报价单并签字盖章(附件1)。
2.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文件包括: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人经办的需提供,附件3);④开户许可证明;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建筑装修装饰的需提供);⑥供应商承诺声明(附件4)。
3.①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②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③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明确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仅限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我单位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我单位将拒收;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一经收到投标文件验收合格后,投标文件不许修改和撤回。
以上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其中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关联企业同时参加的视为围标;其他围标串标以审查为主;技术指标完全满足,以最终报价最低者(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为此次项目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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