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丰镇市2024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公示招标公告

关于对丰镇市2024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公示招标公告


关于对丰镇市2024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丰镇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4-05-2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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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丰镇市第六届委员会2024年第15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丰镇市2024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建设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国家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21]1号)、《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内农牧社字[2021]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党乡振组办发[2022]4号)、《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管理办法》(内党乡振组办发[2022]8号)、《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的通知》(内农牧乡振发[2024]128号)、《关于开展农村牧区“厕所革命”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4]321号)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我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市建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905个,其中水厕585个、旱厕320个。2024年的厕所建设任务及验收工作要于今年10月底完成。

二、改厕模式

农村户厕建设应当坚持“卫生、经济、适用、环保”的原则,倡导水冲厕所入室,卫生旱厕入院,推广粪肥利用。户厕建设模式应当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经济发展状况、村镇建设规划、居民生活习惯等情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的改厕模式。适宜我市推广建设的改厕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户外卫生旱厕模式。主要模式以两格防冻式卫生旱厕、双坑交替式卫生旱厕和双瓮式旱厕为主或自治区推荐的其他模式,适宜在寒冷缺水地区建设。

二是室内户用水冲式模式。主要模式以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适宜在已建成自来水管网和排污管网村庄居住的农户室内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水冲式厕所,适宜在已建成自来水管网未建设排污管网村庄居住的农户室内建设;或建设自治区推荐的其他模式。

各乡镇及南城区办事处在确定改厕模式时,要组织对入户厕所的安装位置进行充分的调查核实,确保户用水冲式厕所安装后,附属的供水和排污管道具备防冻条件,具备全年正常使用的基本要求。不具备防冻条件的房屋不可建设室内水冲式厕所;农户卫生改厕实施后,要将原有的旧厕拆除。

三、建设造价和资金奖补标准

按照厕所革命奖补政策,农村户厕改建资金奖补标准如下:

1、旱厕:国家和自治区奖补资金为每户2000元,乌兰察布市补贴资金为每户500元,丰镇市补贴资金为每户500元,农户旱厕建设自筹200元。合计3200元。

2、水厕(分散式):国家和自治区奖补资金为每户3300元,乌兰察布市补贴资金为每户500元,丰镇市补贴资金为每户300元,农户水厕建设自筹400元。合计4500元。

3、水厕(集中管网式):农村幸福院等集中管网类改造项目以工程审算结果为准。

四、实施流程及完成时限

(一)改建申报(2月15日-4月15日)

各乡镇、南城区办事处和各行政村,按照宣传发动、农户申请、入户核查、村申报、乡镇审核、市审定的步骤,扎实开展户厕改建前期准备工作。

1、宣传发动。各乡镇、南城区办事处和各行政村,可通过印发宣传单、村务宣传栏、微信推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渠道,加大改厕工作宣传力度,让农户充分了解改厕政策、相关要求等,做到人人知晓、家家明白,增强参与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农户申请。在充分了解改厕政策及相关要求基础上,本着自愿原则由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村委会。申请必要条件之一为一年内居住6个月以上且三年内没有搬迁计划的常住户。

3、入户核查。村组建由村两委、村民代表组成的核查组,就农户意愿、厕改条件、厕改模式、投资投劳等事项进行入户核查,并再次解释宣传改厕相关政策,农民同意后填写核查表,并签字确认。

4、村申报。村两委汇总全村改厕情况后,组织评议会议,对每户厕改条件、模式选择等内容进行逐一评议,确定改厕对象。以户为单位制定改厕计划表,形成村级厕改计划,报所在乡镇或南城区办事处。

5、乡镇审核。各乡镇、南城区办事处通过实地抽查方式审核各村上报的改厕计划,并对各村改厕农户抽查60%以上。在此基础上,结合各村庄规划布局,合理确定改厕优先顺序,制定本乡镇或办事处年度改厕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厕改模式、建设时序、资金筹措、管护运维,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按期报市乡村振兴局。

6、市审定。市乡村振兴部门根据各乡镇及南城区办事处申报情况,编制本地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管护运维、粪污处理等。由市委、市政府审定并经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按要求报乌兰察布市乡村振兴局进行统筹研判。

(二)组织实施(4月15日-9月1日)

各乡镇、南城区办事处为实施主体,采取分级培训方式,对基层干部、改厕户等就改厕政策、技术规范、管理要求等有关内容进行培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主体采用招投标或农户自建的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实施改建工程,在分散农户中改厕的,要把好质量关和技术指导关。

1、招标采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主体应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改厕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施主体要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及监理合同。

分散型单户改厕可纳入村、乡镇集中统一采购施工,也可以自行改建,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实施主体确保监管到位。

施工合同需要明确工程任务、工程标的、时间期限、质量标准、质保期限、违约责任、后续服务、质保金预留等关键要素。签订合同后,如因技术等原因需对施工方案、产品进行修改或替换,必须经实施主体报请市主管部门同意并经本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建的技术专家组评估后方可变更。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集中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现场抽样检查,进行质量把关,出具抽样检查报告。

2、施工监管。项目实施主体要建立由乡镇政府、第三方监理、村干部、农民代表(含改厕户)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监管机构,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管。监管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选址、厕具查验、开挖基坑,铺设垫层、厕具安装、罐体试水、坑土回填、地面硬化、调试运行及旧厕拆除等与户厕改建相关的诸事项。施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监管机构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经监管机构成员签字确认后,由实施单位送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竣工验收(9月1日-10月25日)

1、验收方式及标准

验收采取行政村自验、乡镇验收、市逐户复验、盟市级不低于1/3的比例抽验、自治区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反馈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按原程序重新验收。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相关技术标准、施工规范。

2、验收程序

(1)提出申请

工程竣工后30日内,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实施主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提供验收所需各类材料,由实施主体报市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2)组织验收

市主管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30日内,组建由乡村振兴、农牧和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和村民代表(必须有改厕户代表)组成改厕工作验收组,逐村逐户进行验收。验收工作须在收到验收申请起的3个月内完成。

验收要填写改厕户竣工验收表和改厕村竣工验收表。改厕户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厕屋、厕具、化粪池及配件、照明设施、进(过)粪管、排气管、防臭器安装以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等事项。验收合格且经验收组成员及改厕户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交付使用。改厕村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联户地下管网工程、村级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等事项。验收合格且经验收组成员签字认可后,方可交付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送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按原程序重新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市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3、产权确认

验收工作完成后,组织设施设备确权工作。改厕户院内室内改厕设施设备确权到户。政府拨款建设的村内改厕设施设备原则上确权到村,联村建设设施原则上确权到乡镇,联镇建设设施原则上确权到市;混合所有制方式建设的改厕设施,按各方出资比例或约定股权比例确认所有权。并按确权权限管护使用。

(四)资金拨付(12月20日前)

资金拨付前按规定进行公示,奖补到行政村的资金要在市部门网站公示;补贴到户的资金要在本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按要求拨付资金至实施主体。农户补贴部分由财政部门以一卡通方式全额拨付补助资金。

(五)后续管护

市主管部门、各乡镇及南城区办事处、各行政村要根据需求制定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监督的多元管护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各乡镇、南城区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建设工作,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推动厕所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二)调动群众改厕积极性。坚持质量优先、务实推进,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让老百姓充分知晓改厕目的、意义和政策、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完善档案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建立农村户厕建设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档”,实时动态掌握农村户厕建设和使用情况,改厕完成后及时录入户厕信息系统。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奖补政策、推进程序、资金使用、设备采购、服务承诺等。

(四)严格材料质量把控和施工队伍管理。严格确定选材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杜绝使用质量低劣不合格产品,确保建筑材料和厕具产品坚固、耐用、结构安全,有利于卫生清洁与节能环保,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各乡镇、南城区办事处要对施工队伍做好培训工作,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的标准要求进行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村民进行施工。

(五)做好竣工验收。验收工作以市为单位,市政府对改厕验收工作负主体责任。验收工作采取行政村自验、乡镇验收、市复验、盟市级抽验、自治区复查的方式开展。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农户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不得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予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六)建立健全后续维护管理机制。各乡镇及南城区办事处要建立厕所设备管护机制,配套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体系。要统筹规划,组建或指导组建管护队伍,满足农户定期清理粪污的需求。要积极培育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维修服务力量,做到设施坏了有人修、管道堵了有人通,确保厕所正常使用。要定期开展农村户厕使用与管护知识的宣传,指导农村居民正确使用户厕,熟悉日常维护信息,引导农户及时开展户厕清扫和设施卫生清理工作。要加强对农村户厕粪污处理的监管,禁止随意倾倒,指导农户自行沤制有机肥,鼓励农户运至粪便资源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七)加强工作督导。各乡镇及南城区办事处要制定实施进度表,明确时间节点目标和任务,组织专人现场督导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市乡村振兴及相关部门成立厕所改造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


附:2024年丰镇市厕所改造计划安排表

监督单位:丰镇市纪委监委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

监督单位地点:丰镇市农牧和科技局大楼

监督邮箱:zyf1521@126.com

监督电话:0474-*****? ?0474-*******




丰镇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24日

标签: 改造建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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