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头镇消防站综合业务用房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墙头镇消防站综合业务用房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墙头镇消防站综合业务用房室内维修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镇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县墙头镇消防站
  工程造价:约63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及业主指定范围内的装修工程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为象山县本地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本工程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②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4. 投标申请受理
  4.1时间: 2016 年 6 月28日至 2016年 6月 30 日17: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报名携带证件: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①~⑤资料复印件留存,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投标报名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 月 /日至2016 年 /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7、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7.1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5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6】20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象山县墙头镇地址: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联系人:史工联系人:赖敏丽、陈家乐
  电话:136*****898电话及传真:****-********
  邮编:315715邮编:3157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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