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森工集团受灾林场所绥阳林业局恢复重建项目监理

龙江森工集团受灾林场所绥阳林业局恢复重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GC********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龙江森工集团受灾林场所(绥阳林业局)恢复重建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黑林草局函[2023]719号、黑林草局函〔2024〕1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债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龙江森工集团受灾林场所(绥阳林业局)恢复重建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黄松经营所、新青经营所。

2.3建设内容:给水管网*****米,路灯260套,文化长廊1座,高位储水池1座。

2.4招标范围:龙江森工集团受灾林场所(绥阳林业局)恢复重建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2024年06月22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16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6.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3月-2024年05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核查方式(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3监理管理机构人员要求:监理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配备人员满足最低配备标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1.58.199.44:84/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06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yw18@zzgj.net.cn)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项目总监证书。

4.3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3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年06月18日13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东宁市绥阳镇

联系人:安先生

电 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


标签: 重建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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