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钽铌湿法分解废水源头治理及废渣暂存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现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钽铌湿法分解废水源头治理及废渣暂存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钽铌湿法分解废水源头治理及废渣暂存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钽铌湿法分解废水源头治理及废渣暂存库建设项目主要由钽铌湿法分解废水处理车间(以下简称“废水处理车间”)和伴生放射性废渣暂存库(以下简称“废渣暂存库”)两部分内容组成,均利用厂区内现有车间改造而来,其中废水处理车间利用原钽铌湿法分解废渣回收车间,废渣暂存库利用原氯化钠、氯化钾车间。废水处理车间位于东方钽业厂区中部,总面积192m
2,北邻湿法冶金分厂氨气储罐西邻分解厂房,东临厂区一号路,南侧为空地。废渣暂存库位于厂区东北侧,分为两个废渣暂存区,总面积1866m
2,北邻碳化硅生产车间西邻铌铁车间,东临氯化钠和氯化钾生活间,南邻空压站。废水处理车间废水处理能力为20m
3/d,废渣暂存库库容为1555.2t(1296桶)。废水处理车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修缮、废水处理系统建设、通风系统及净化系统建设。废渣暂存库主要用于暂存钽铌矿石酸解工序产生的分解渣,废渣暂存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厂房修缮和通风净化系统建设。废水处理车间产生废气依托分解工序现有废气处理塔处理。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156*****327 联系人:史迪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Mznvfm5VKvTzaO5v5aOEA?pwd=yv5q
提取码:yv5q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