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宣教管理中心关于公开选定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宣教管理中心关于公开选定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公开选定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商,邀请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海口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宣教管理中心办公用品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销售办公用品相关的经营范围。
3.参加本次采购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6.投标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单位,或者直接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夫妻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定采购;投标人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予以列入我中心采购不良清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要合理报价,不得恶意抬高价格。
三、报名材料
1.单独密封的报价单(办公用品报价单见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相关资质、业绩等材料。(复印件)
3.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起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选定办法
1.选定工作由我中心会同我局监察审计科和资金管理科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单。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依据合理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若该项目供应商报名数未达到3家,我中心将重新发布公开选定公告。若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以抽签形式确定中选单位。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选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3.合同履行期间,选定供应商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我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4.本次选定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选定供应商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签订合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5月28日-6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2.投递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3002办公室。
3.联系人:陈女士
特此公告。
附件:办公用品报价单
海口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宣教管理中心
2024年05月23日
标签: 公开选定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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