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514号),我市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55.5万元,拟支持2个项目,分配金额328万元,具体如下:

一、蚌埠市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服务二期项目

《蚌埠市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服务二期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300万元,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空气质量补偿列支100万元、一市一策列支200万元。

二、蚌埠市2021、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蚌埠市2021、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28万元,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应对气候变化列支28万元。

依据有关规定将该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来访反映。

联系电话:0552-******* 联系科室:科技外事与财务科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专项资金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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