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区分公司代理现金业务库及现金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区分公司代理现金业务库及现金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区分公司代理现金业务库及现金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区分公司代理现金业务库及现金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JSNTCG-2024-70
4、采购内容:南通海门区分公司35个金融网点的现金储备、配送、清分、自助设备托管、硬币自循环与小面额货币服务、信息采集及外币现钞、黄金贵金属、重空凭证处理为一体的一站式集成服务。合同有效期36个月。预算总额626.42*3=1879.26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现金处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银发〔2020〕51号)文件,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主导,人民银行相关支行承办,海门农村商业银行、海门市海泰外包服务有限公司参与,共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统一标准的现金储备、配送、清分、自助设备托管、硬币自循环与小面额货币服务、信息采集及外币现钞、黄金贵金属、重空凭证处理为一体的一站式集成服务。其中海门农村商业银行集中代理银行业机构人民币现金业务库,海泰公司承接现金处理中心除发行基金托管和人民币现金业务库以外的各项业务。按照南通人行的要求和业务发展现状,南通海门分公司邮政网点现金存储及配送服务(不涉及外币现钞业务)需通过南通市海门现金处理中心进行,须委托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和海泰公司共同合作完成。
2.根据南通人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公布南通市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通银办〔2021〕37号)文件,在海门区有资格承担该项目的第三方现金服务供应商为南通市海门海泰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南通市海门海泰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解放中路643号
四、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联系人:袁女士
联 系 电 话:0513-********
本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在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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