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能力建设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能力建设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4C*****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AF
项目名称: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能力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50,000.00元
最高限价:4,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减污降碳协同数据综合分析 | 1,250,000.00元 | 1 | 项 | 完善重庆市“碳惠通”方法学、减排项目、核证自愿减排量全流程管理,深入开展碳减排潜力与实施路径分析。全面跟踪减排项目与方法学备案进度,对申请、接件、中心内审、专家评审、对外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查会、公告等管理过程进行记录、归档与分类统计。跟踪减排项目审批过程,提升项目备案效率。对企业减排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包含碳减排备案项目趋势、各领域申报项目构成分析、减排量趋势分析等。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成渝双城减污降碳专题活动 | 1,250,000.00元 | 1 | 项 | 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推广工作评估及提升建议等。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化工园区(组团)生态环境综合检查 | 200,000.00元 | 1 | 项 | 化工园区(组团)生态环境综合检查结果总报告。梳理各化工园区(组团)生态环境综合检查结果,并进行统计与分析,根据反映出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编制化工园区(组团)生态环境综合检查结果总报告等。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技术支撑 | 550,000.00元 | 1 | 项 | 基于《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关于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中加强发展低碳经济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参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重庆市生态工业园区培育建设方案(建议稿)》,系统规划重庆市相关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的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等。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市工业园区综合管理系统质量审核 | 250,000.00元 | 1 | 项 | 按照排污许可证、园区规划环评等最新要求,对重庆市工业园区综合管理系统125个工业园区组团填报信息进行规范性和完整性审核,形成质量审核报告等。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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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碳市场运行机制优化研究 | 950,000.00元 | 1 | 项 | 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充分理解项目内容和目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主要背景、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实施人员分工、调研计划、进度安排、质量保证等方面内容,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实施等。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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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建设 | 400,000.00元 | 1 | 项 | 持续完善与市生态环境局、交易中心等的“碳惠通”平台数据信息交互,系统之间数据及时、准确、安全交换,实现 CQCER 全生命周期管理等。 |
合同履行期限:包1: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2024年11月1日前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 包2: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2024年11月10日前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 包3: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2024年11月1日前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 包4: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2024年11月1日前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 包5: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2024年11月20日前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 包6: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2024年10月20日前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 包7: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2024年12月1日前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包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包2-包6: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5月28日 至 2024年6月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2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经办人:白杨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敬杰 唐玮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敬杰 唐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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