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导项目采购公告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导项目采购公告

 我局拟委托开展我区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导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导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危废废物产生、处置、利用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能力,现以询价方式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负责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企业名单(210家,具体名单以采购人实际提供为准),依据《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名单上的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服务,发现隐患问题,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告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指导企业落实整改;

  2.协助采购方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企业名单,协助开展现场检查,对规范化评估为基本达标、不达标的产废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督促规范化评估发现问题落实闭环整改工作,对照规范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一企一档”。

  (2)对照问题清单,逐家组织指导问题整改,推动辖区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和指导示范点建设。

  (3)协助采购方按照《评估指标》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按季度报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企业数量及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应及时、准确录入省固废系统,并落实国家固废系统相关填报要求,实现与规范化评估子系统及“专项整治APP”无缝对接。

  (4)负责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模块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指导完善危废管理计划、预警信息处理、现场库存确认和库存及时清零等内容。

  (5)配合开展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宣传、培训和上级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三、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四、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规范化评估,并指导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相关规范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2.成交供应商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并依照工作大纲、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现场指导进行相关的工作安排方案。

  3.本项目负责人需为环境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职称证。

  4.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充足的技术力量,至少能组织2个现场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至少配备2名或以上技术人员,1部工作用车。其中每个检查组至少有1人具备环境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的环境工程师。

  五、服务价格

  总费用为包干价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中标单位不得以生态环境局名义承接业务,如发生以上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七、报名信息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4年5月30日17点30分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5楼505室。

  八、中标原则

  1.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2.少于3家单位参与报价,则按照流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娇 联系电话:0592-*******/177*****252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莲福大厦5楼505室

  十、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服务询价综合评分表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开展2024年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服务询价综合评分表(总分100分)

  序号

  评分界定

  分值

  得分

    1、技术因素(满分65分)

  1-1

  供应商承诺“协助开展现场检查,对规范化评估为基本达标、不达标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督促规范化评估发现问题落实闭环整改工作,对照规范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一企一档”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2

  供应商承诺“对照问题清单,逐家组织指导问题整改,推动区域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导示范点建设”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3

  供应商承诺“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4

  供应商承诺“协助采购方按照《评估指标》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按季度报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企业数量及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应及时、准确录入省固废系统,并落实国家固废系统相关填报要求,实现与规范化评估子系统及“专项整治APP”无缝对接”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5

  供应商承诺“负责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模块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完善危废管理计划、预警信息处理、现场库存确认和库存及时清零等内容”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6

  根据供应商通过对本项目特点、需求进行分析情况进行评分:①内容包含有项目特点、需求分析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基础上,包含有目标需求分析、服务内容分析、结果要求分析且有列出难点,有提出相应措施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阐述或内容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7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情况进行评分:①工作实施方案包含工作内容及相应措施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基础上,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目标,有对应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进度安排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8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评价:

  ①有根据文件要求制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服务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有提出基本的质量控制措施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对服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键节点有具体质量控制措施,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能够确保达到预期服务质量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阐述或内容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9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临时性工作的快速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评价:①措施完整、合理、有落实该项服务的工作细则、流程、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计划措施详细、对期间可能发生的临时性工作有快速应对能力和突发状况的短时解决能力,提供人员离职等业务应急预案的,能有效保障项目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阐述或内容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保密方案进行评价:①方案包含信息保密规定的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包含保障措施及数据保密规定,保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能有效保障采购人相关信息安全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1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突发情况及处置方案进行评价:①供应商有提供应急突发情况及处置方案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基础上,针对上述突发情况罗列对应的处置方案、应急人员调度制度,罗列各种突发情况且应对措施得当,并在结束后将应急情况整体过程总结记录归档、有利于下次应急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12

  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中需具有3位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每增加1个加1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职称证明及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技术评分1-6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再重复评审)。

  3

  1-13

  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包含有“危废规范化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内容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生态环境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项目通过验收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学士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3

  1-14

  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每具有一位承担过包含有“危废规范化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内容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的得2分,满分6分(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项目通过验收证明材料、项目成员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6

  1-15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团队成员经验进行评价: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熟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从事过相关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及供应商近6个月(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为以上团队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未体现人员信息的还应提供相关参与经验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1-16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每配备一台车辆得1.5分,满分3分。注:车辆属于自有的,须提供相关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及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车辆属于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租赁往来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3

  1-17

  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服务期内,对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及财物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发生人员安全或财物损失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得3分。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18

  供应商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的得3分。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19

  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若被发现不能履职尽岗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提供承诺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

  1-20

  供应商承诺“配合采购人做好现场执法相关辅助工作,做好采购人交待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的得2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2

  1-21

  供应商承诺“完善档案整理和归档,提交工作成果,在项目完成后,在必要时需积极配合采购人报送相关材料和配合做好迎检工作。”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2、商务因素(满分25分)

  2-1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认证证书及能够体现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x.cnca.cn)查询的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的截图(查询截图至少需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网址信息)。

  3

  2-2

  供应商可提供厦门本地化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成交后提供本地化服务。

  3

  2-3

  根据供应商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价:有制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服务事故追责制度、项目专项财务制度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

  3

  2-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保障措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①供应商有提供人员保障措施方案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基础上,有人员稳定措施、人员招聘计划、人员管理方案,能有效保障项目人员稳定服务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2-5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培训计划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作内容、岗位职责、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培训流程等)进行评分:①对项目分析有可行的培训计划、人员工作内容、岗位职责、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培训流程,符合文件要求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培训计划完善、培训内容详细及培训考核明确,对采购人有实际帮助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2-6

  供应商承诺配合采购人完成建设宣传、指导、整合、整理、验收和按照上级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收集相关材料、提出相关措施建议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2-7

  供应商能快速响应服务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本地化快速响应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0分钟内能够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办公地点到采购人地址的百度地图、高德地图或其他地图软件的驾车时长导航截图证明,并提供办公地点证明及相关承诺函。

  3

  2-8

  根据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危废或固废技术服务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的得1分,满分2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的有效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采购合同文本;④业绩项目已履约完毕的,提供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经验收合格或履约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项目正在履约的,提供履约过程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2

  2-9

  2020年1月1日(以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的危废或固废技术服务项目获得业主单位的好评或政府部门的表彰,每份证明得1分,满分2分。注: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好评证明文件或政府部门表彰证明。

  2

  3、价格因素(满分10分)

  3-1

  取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作为基准价A值,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该价格评分项满分分值×(A÷供应商的评审价)

  10

  评审总得分=技术因素得分+商务因素得分+价格因素得分+附加分(若有的话)

  被评分报价单位: 评分人:

 我局拟委托开展我区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导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导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危废废物产生、处置、利用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能力,现以询价方式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负责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企业名单(210家,具体名单以采购人实际提供为准),依据《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名单上的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服务,发现隐患问题,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告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指导企业落实整改;

  2.协助采购方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企业名单,协助开展现场检查,对规范化评估为基本达标、不达标的产废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督促规范化评估发现问题落实闭环整改工作,对照规范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一企一档”。

  (2)对照问题清单,逐家组织指导问题整改,推动辖区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和指导示范点建设。

  (3)协助采购方按照《评估指标》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按季度报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企业数量及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应及时、准确录入省固废系统,并落实国家固废系统相关填报要求,实现与规范化评估子系统及“专项整治APP”无缝对接。

  (4)负责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模块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指导完善危废管理计划、预警信息处理、现场库存确认和库存及时清零等内容。

  (5)配合开展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宣传、培训和上级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三、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四、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规范化评估,并指导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相关规范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2.成交供应商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并依照工作大纲、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现场指导进行相关的工作安排方案。

  3.本项目负责人需为环境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职称证。

  4.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充足的技术力量,至少能组织2个现场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至少配备2名或以上技术人员,1部工作用车。其中每个检查组至少有1人具备环境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的环境工程师。

  五、服务价格

  总费用为包干价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中标单位不得以生态环境局名义承接业务,如发生以上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七、报名信息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4年5月30日17点30分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5楼505室。

  八、中标原则

  1.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2.少于3家单位参与报价,则按照流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娇 联系电话:0592-*******/177*****252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莲福大厦5楼505室

  十、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服务询价综合评分表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开展2024年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服务询价综合评分表(总分100分)

  序号

  评分界定

  分值

  得分

    1、技术因素(满分65分)

  1-1

  供应商承诺“协助开展现场检查,对规范化评估为基本达标、不达标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督促规范化评估发现问题落实闭环整改工作,对照规范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一企一档”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2

  供应商承诺“对照问题清单,逐家组织指导问题整改,推动区域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导示范点建设”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3

  供应商承诺“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4

  供应商承诺“协助采购方按照《评估指标》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按季度报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企业数量及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应及时、准确录入省固废系统,并落实国家固废系统相关填报要求,实现与规范化评估子系统及“专项整治APP”无缝对接”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5

  供应商承诺“负责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模块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完善危废管理计划、预警信息处理、现场库存确认和库存及时清零等内容”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6

  根据供应商通过对本项目特点、需求进行分析情况进行评分:①内容包含有项目特点、需求分析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基础上,包含有目标需求分析、服务内容分析、结果要求分析且有列出难点,有提出相应措施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阐述或内容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7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情况进行评分:①工作实施方案包含工作内容及相应措施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基础上,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目标,有对应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进度安排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8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评价:

  ①有根据文件要求制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服务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有提出基本的质量控制措施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对服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键节点有具体质量控制措施,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能够确保达到预期服务质量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阐述或内容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9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临时性工作的快速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评价:①措施完整、合理、有落实该项服务的工作细则、流程、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计划措施详细、对期间可能发生的临时性工作有快速应对能力和突发状况的短时解决能力,提供人员离职等业务应急预案的,能有效保障项目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阐述或内容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保密方案进行评价:①方案包含信息保密规定的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包含保障措施及数据保密规定,保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能有效保障采购人相关信息安全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1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突发情况及处置方案进行评价:①供应商有提供应急突发情况及处置方案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基础上,针对上述突发情况罗列对应的处置方案、应急人员调度制度,罗列各种突发情况且应对措施得当,并在结束后将应急情况整体过程总结记录归档、有利于下次应急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12

  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中需具有3位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每增加1个加1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职称证明及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技术评分1-6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再重复评审)。

  3

  1-13

  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包含有“危废规范化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内容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生态环境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项目通过验收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学士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3

  1-14

  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每具有一位承担过包含有“危废规范化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内容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的得2分,满分6分(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项目通过验收证明材料、项目成员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6

  1-15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团队成员经验进行评价: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熟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从事过相关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及供应商近6个月(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为以上团队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未体现人员信息的还应提供相关参与经验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1-16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每配备一台车辆得1.5分,满分3分。注:车辆属于自有的,须提供相关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及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车辆属于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租赁往来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3

  1-17

  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服务期内,对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及财物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发生人员安全或财物损失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得3分。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18

  供应商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的得3分。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1-19

  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若被发现不能履职尽岗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提供承诺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

  1-20

  供应商承诺“配合采购人做好现场执法相关辅助工作,做好采购人交待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的得2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2

  1-21

  供应商承诺“完善档案整理和归档,提交工作成果,在项目完成后,在必要时需积极配合采购人报送相关材料和配合做好迎检工作。”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2、商务因素(满分25分)

  2-1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认证证书及能够体现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x.cnca.cn)查询的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的截图(查询截图至少需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网址信息)。

  3

  2-2

  供应商可提供厦门本地化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成交后提供本地化服务。

  3

  2-3

  根据供应商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价:有制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服务事故追责制度、项目专项财务制度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

  3

  2-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保障措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①供应商有提供人员保障措施方案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基础上,有人员稳定措施、人员招聘计划、人员管理方案,能有效保障项目人员稳定服务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2-5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培训计划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作内容、岗位职责、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培训流程等)进行评分:①对项目分析有可行的培训计划、人员工作内容、岗位职责、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培训流程,符合文件要求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培训计划完善、培训内容详细及培训考核明确,对采购人有实际帮助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2-6

  供应商承诺配合采购人完成建设宣传、指导、整合、整理、验收和按照上级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收集相关材料、提出相关措施建议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2-7

  供应商能快速响应服务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本地化快速响应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0分钟内能够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办公地点到采购人地址的百度地图、高德地图或其他地图软件的驾车时长导航截图证明,并提供办公地点证明及相关承诺函。

  3

  2-8

  根据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危废或固废技术服务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的得1分,满分2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的有效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采购合同文本;④业绩项目已履约完毕的,提供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经验收合格或履约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项目正在履约的,提供履约过程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2

  2-9

  2020年1月1日(以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的危废或固废技术服务项目获得业主单位的好评或政府部门的表彰,每份证明得1分,满分2分。注: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好评证明文件或政府部门表彰证明。

  2

  3、价格因素(满分10分)

  3-1

  取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作为基准价A值,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该价格评分项满分分值×(A÷供应商的评审价)

  10

  评审总得分=技术因素得分+商务因素得分+价格因素得分+附加分(若有的话)

  被评分报价单位: 评分人:



******/t******28_*******.htm"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thjj.xm.gov.cn/zwgk/tzgg/******/t******28_*******.htm

标签: 环境管理 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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