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机场分公司2024年度消防业务采购比选公告

延吉机场分公司2024年度消防业务采购比选公告

延吉机场分公司2024年度消防业务采购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DFA-BS05-DL-********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延吉机场分公司2024年度消防业务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地点:延吉机场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各项业务根据招标单位要求陆续完成)

2.3服务内容: 第一包:候机楼电检消检、场区各楼宇电检、消防设施检测;

第二包:消防维保项目;

第三包:消防业务采购项目(含购置灭火器、灭火器年检、消防维修配件);

第四包: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更换药剂和氮气瓶检测维修。

2.4最高应答控制价:第一包:*****元;第二包:*****元;第三包:*****元,第四包:******元。

2.5本项目四个包可兼投兼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

3.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1套电检消检服务(各一份)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四级)不少于四名、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不少于一名。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第二包:

3.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一项消防维保服务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四级)不少于四名、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不少于一名。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第三包:

3.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一项灭火器供货或灭火器年检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四级)不少于四名、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不少于一名。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第四包:

3.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一项七氟丙烷灭火剂钢瓶检测维修或氮气瓶检测维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4 年5月28日至 2024 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人员资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盖公章)。

4.2 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4.3 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6日 9 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应答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项目经理:张工、吴工 电话:010-********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532*****2510706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2: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3: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投标。


标签: 消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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