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电子档案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电子档案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电子档案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2024年度电子档案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年度电子档案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度电子档案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子档案系统是由北京网智易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并且承接运维服务。服务期间没有出现安全问题,服务良好,符合要求。基于服务的延续性要求和前期良好的合作,该项目继续由北京网智易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且要求服务供应商应提供电子档案运维情况的报告。运维要求需要明确,电子系统运维服务优化,人员工作内容透明。明确保密制度,驻场人员的保密及信息外网传输的保密;列出电子档案归档的功能;明列电子档案要素;四性检测的工作明细;驻场人员应急处置AB岗制度;节假日应急响应时间制度;明确驻场人员日程工作量及工作内容并如何保证落实;衔接配合备份系统安全性的工作内容;电子档案简易化,作不必要的档案复杂管理,写明实施方案;若更换其他承接单位,不但无法保证原有的项目服务要求与保密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综上所述,为确保支持服务,配合做好服务。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专家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网智易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电子档案系统运维服务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北京网智易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网安园创新中心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77-********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世界温州人家园6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杨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

传 真: /

地 址: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世界温州人家园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电子档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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