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法医学一流学科平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新乡医学院法医学一流学科平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YCG2024-178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法医学一流学科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乡医学院法医学一流学科平台建设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5.2 采购明细: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冷冻切片机

1

2

切片扫描仪

1

3

大小鼠无创血压测量系统

1

4

氙灯光源

1

5

生物安全柜

1

6

实验室用化学防爆冰箱

1

7

高速离心机

1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5质保期限:所投进口设备质保二年质保,国产设备三年质保。

5.6交货地点:新乡医学院指定地点

5.7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交付验收,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交付验收。

5.8交货方式:成交人应根据学校指定的位置、交货方式等具体要求送货上门,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组装调试。

5.9 包段划分:1个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考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参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6.磋商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磋商的,须承诺成交后以自己名誉办理海关登记获取报关权限,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最终磋商总价中。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9日8:00 至 2024年6月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本项目为远程报名。

3.购买磋商文件提供材料: 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支付费用截图(切勿个人支付)。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磋商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371*****2310201

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医学院开标会议室(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勤政楼229房间),逾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6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医学院开标会议室(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勤政楼229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医学院招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3.在该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磋商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经核实,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6.因磋商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名称: 新乡医学院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 135*****856

文件购记表

采购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包段 一□ 二□ 三□ 四□ 五 □

参与方式

□独立

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已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此表,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相关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内容,如有疑问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3天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台建设 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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