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作办公室LED电子屏采购公告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LED电子屏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信息化工作办公室LED电子屏采购
2.项目预算:不超过*****.00元(大写:柒万元整)
二、采购信息
1.采购内容:会议室LED电子屏及其配套产品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项目工期质保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质保至少3年(验收通过日起计算)。
4.请投标人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1),进行一次性报价(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厂方标准的、全新的、合格的、配件齐全完好的正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踏勘
自行踏勘。如投标人不进行踏勘造成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情况,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踏勘时投标人所发生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成交原则
根据提供资料及报价,均能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的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7:00,逾期不收。
2.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大连海洋大学。
3.联系人:王老师,0411-********。
4.投标文件需包含如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声明函(附件2,原件加盖公章);
(3)货物采购项目报价函(附件3,原件加盖公章);
(4)报价货物与需求的符合情况(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需包含质保期、响应时间等内容,原件加盖公章);
(6)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检测合格报告、详细参数配置等(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以上材料需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标签: LED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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