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5月29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

投资项目代码: 2202-******-04-01-******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07480079*****001

招标编号: SSASSO********

投资项目名称: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

工程(标段)名称: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

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及规模: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位于东莞市虎门、大岭山镇,呈东西走向,起点西接环莞快速二期,于常虎高速与广深港高铁交叉处南侧下穿广深港高铁,终于莞长路,路线长10公里。道路等级为城镇化一级公路,主线设计速度为80km/h。 项目周边环境、文物情况,水文、气候、气象及地质简况以及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等,详见图纸。(仅供参考,投标人需进一步调查和核实)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起点为武警训练场,终点为莞长路,路线长约3.76km,具体桩号范围为左幅K6+240~K10+000;右幅 K6+212~K10+000。本标段主线设置大桥1438.92m/2座、中桥31.4m/1座、互通立交1座。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路基工程(不含垫层以上)、排水工程(不含预制梁段横向排水管)、桥梁工程(不含预制小箱梁及预制梁段防撞墙、支座、伸缩缝及预制梁段预埋件,预制梁段整体化层、桥面防水层等)、改沟改路工程(含路面部分)、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保证金金额:******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成功完成: (1)类似工程路基桥涵工程至少4个标段,且累计里程不小于12 km; (2)桥长不小于900m的类似工程桥梁2座,且其中1座主孔单孔跨径不小于50m。 投标人业绩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 24 个月; (2)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壹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必须为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的建造师; (4)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该证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index)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7)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

工期(交货期):1095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199号

招标人联系人:黄峻朗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199号,电话:0769-********;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601,电话:0769-********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2号601室、602室、603室、604室、605室、606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镇列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立新交通大厦六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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