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29电务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16-229电务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编号:16-229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6年7月13日组织电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电务仪器设备
标段号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供货时间 | 供货地点 | 备注 |
一 | 1 | GPS定位仪 | 台 | 2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2 | 无线干扰测试仪 | AT400 | 台 | 1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3 | 天馈线驻波比测试仪 | 台 | 2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4 | 通过式功率计 | 台 | 3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5 | 场强测试仪 | 台 | 1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二 | 1 | 熔接机 | C51BanwellBusinessPPARK19/80S | 台 | 1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2 | SDH数字传输分析仪 | TX-300s | 台 | 1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3 | 便携式以太网测试仪 | TX130M+ | 台 | 4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4 | 光电缆外皮故障及路由探测仪 | RD7000TL | 台 | 4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5 | 2M误码测试仪 | HCTBERT/E1 | 台 | 1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6 | OTDR测试仪 | MAX-730B | 台 | 1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三 | 1 | 标签打印机 | LW-700 | 台 | 4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2 | 标签打印机色带 | LW-70/9mm | 台 | 110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四 | 1 | 出入库自动检测设备 | 台 | 1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2 | 稳压电源 | 台 | 2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五 | 1 | 列尾出入库检测系统(含控制盒检测仪) | 台 | 1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
2 | 列尾装置数据处理系统(含数据下载盒3台) | 套 | 1 | 中标之日起10日内 | 合同内约定 |
表中如注有产品企业型号的指采购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相当于此型号,不代表指定生产厂。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2.辅助性能要求: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需提供CRCC认证证书。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3、质量保证要求:卖方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按买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如运输途中损坏由卖方无条件补齐。2、2年内发生质量问题免费包换,3年内发生质量问题免费修复或更换。长期技术支持。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①安装调试:厂家负责对设备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保证设备达到正常的运用状态。②人员培训:厂家负责对使用单位的作业及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指导。
6、配件、附件要求:①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按说明书配置配件;②附技术说明书。③附属配件保证设备配套使用和长期供应。
7.交货日期要求:中标之日起10日内。
8.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验收方式: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
10.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个别标段需要提供有CRCC、CCC认证证书等相应认证资料。注册资金(本)不低于1000万元的生产厂或不低于300万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本次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⑥要求为进口仪表的,需提供原厂唯一项目授权,投标现场提供样机,带*部分为不可偏离项;⑦具有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内容及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7月12日17时0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8时3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联系人:周全生
招标文件咨询传真电话:****-******* 联系人:秦彦杰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联系人:张志宏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www.hhtljzbw.com(进入网站后点击右上角“进入呼和铁路局招标网”,标书下载栏目中下载) ;或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七、费用: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20元(贰拾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已缴纳16-145标段费用的此次不再缴费。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4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呼和办事处(地址: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铁路游泳馆院内培训中心226室)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开标日凭汇款底单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呼和办事处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2243363,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 如15—235—2、15—235—5 |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6 年 6 月 28 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