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公开寻源公告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公开寻源公告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全国范围内对附件清单中的物项进行公开寻源,欢迎有意向和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名。

一、有意合作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具备依法经营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良好的历史经营业绩等。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

3.近一年经审计的企业年报,其中营收应达到3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证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EDI 证书)、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文件。注:上述相关文件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

5.面向社会(企事业单位)运营的自有电子商城,具备商品目录及价格查询、下订单、结算支付等功能,且具备向履约交易平台及时推送商品的条件,提供电子商城相关页面截图;

6.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8.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9.股东信息证明表(模板详见附件2);

10.股权结构证明表(模板详见附件3);

11.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4);

12.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电商化采购资质文件。

二、有意合作的企业,请通过以下路径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注:复印件加盖鲜章、PDF文档、≤20M):在“东方电气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nsrm.dongfang.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并上传1-8项文件至“资质文件”处,上传9-11项文件至“专用调查表”处,完成后通过邮件(邮箱号见附件1)通知我司联系人。

三、该公告2024年5月30日(含)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完善资质文件的,不予受理。

四、如双方均有意愿且符合我司资质要求,将按我司的管理流程办理合格供应商资格,合格供应商资格批准后可按我司流程参与对应项目投标。

附件:

1.公开寻源的物项清单

2.股东信息证明表(模板)

3.股权结构证明表(模板)

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模板)

公告人: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8日


,公安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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