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土地征转勘测定界及地籍测绘竞争性磋商公告

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土地征转勘测定界及地籍测绘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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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士地征转勘测定界及地籍测绘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NJJZLTDZCKCDJDJCH/HT-2024052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土地征转勘测定界及地籍测绘己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土地征转勘测定界及地籍测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土地征转勘测定界及地籍测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泽工
(001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土地征转粉测定界及地籍测绘)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L.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近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载至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
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m.ccg即.goven)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06月11日10时30分)。
咨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到2024年06月0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碳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碳
商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辰大厦支行:银行账户:268789432882)2、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应在获取磁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
邮件形式发送至kunzezixun@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
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红桥区保康中道与威阳北路交口正融科技大厦1号楼1604-1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红桥区保康中道与成阳北路交口正融科技大厦1号楼1604-1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土地征转勘测定界及地籍测绘
2.项目编号:BNJJZLTDZCKCDJDJCH/HT-2024052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需求:完成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土地征转勘测定界及地籍测
绘,按照规资部门的要求明确权属信息,并提供办理林地手续相关勘测定界资料,协助采购
人协调规资部门完成地类还原及权籍调查,编制土地征转勘测定界报告。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土地征转批复完成之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系人:孙津媛
电话:022-587920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保康中道与减阳北路交口正融科技大厦1号楼1604-1室
联系人:于雅如、刘美娜、芮雪
电话:23302666、13752221727
电子邮件:kunzezixun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铝标人或其招酰理机衡】
(盖章)
10100194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籍测绘 勘测定界 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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