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及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业务配套服务场地招租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及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业务配套服务场地招租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及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业务配套服务场地招租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及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业务配套服务场地招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拟向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办公用房,用于中心和开发区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日常办公。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如下:
1.为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根据《金华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综合改革方案》中“金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建制进驻市政务大厅”及“金华开发区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及人员整合纳入市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有关要求,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6月成建制进驻市政务大厅,与市政管办合署办公。
2.目前市政管办办公地址位于财富大厦1-5层,中心于2023年6月搬至财富大厦5层,与市政管办上下楼层甚至同楼层办公,工作沟通便捷快速,日常办事效率提高显著,为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节省时间成本、精力成本、机会成本提供了良好的联动办公环境。
3.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财富大厦交通便利,位于市中心地段,拟承租的财富大厦第5层建筑面积约2083.11平方米(含公摊面积),楼层区域布局及面积要求均与中心各功能规划要求吻合。承租于此,既符合中心规划设计的功能要求,亦是为公众高效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公共服务项目特殊要求。
鉴于以上原因,为尽可能整合现有资源、便于服务保障、提升审批效能,满足公众“一站式”服务的特殊要求,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开发区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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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办公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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