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附属设施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合肥市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附属设施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环办便函〔2022〕29号)和《合肥市强化国家环境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管理规定》,为做好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国控水站运行基础条件协调保障工作,保证国控水站正常稳定运行,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合肥市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附属设施维修服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合肥市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附属设施维修服务。
3.年度预算金额:14.75万元,累计最高支出费用不得超过年度预算金额。
4.项目地点: 合肥市(含四县一市)
5.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
6.采购需求:(1)总体要求:合肥市部分国家水质自动站基础设施运维保障,主要为站房主体、水电路、空调设备、网络通讯设备、防雷装置、消防设备、安全防盗设施、采水构筑物、采(配)水管路以及站房标志牌(包括简介牌和LOGO牌等)等的维护维修。
(2)具体服务清单及预算价格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
一 | 采水部分 | 采用浮船或浮筒 | 4800元/个 |
固定用铸铁锚链、警示灯、安全标志等 | 2500元/套 | ||
采水泵 | 1500元/个 | ||
电缆 | 6元/米 | ||
采水管路 | 80元/米 | ||
防护套管、保温措施等 | 40元/米 | ||
二 | 视频监控部分 | 球机 | 2000元/个 |
枪机 | 1000元/个 | ||
辅助和设备及耗材 | 1500元/套 | ||
三 | 站房标志牌、警示牌等文化建设内容 |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762)文件的附件《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水技术要求》执行。 | 1500元/套 |
四 | 站房水、电保障 | 保障水电运行正常(维修费用以市场价格向采购人进行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并同意后,据实结算。每个站金额不超过本项最高限价) | 2000元/站 |
注:如临时突发情况产生其他更换、维修等费用但未列在上表的情况,且属于本项目维保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以市场价格向采购人进行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并同意后,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总价。
(3)供应商需能提供上述水站基础设施运维保障,且达到相应的功能和采购人要求自行配套相关设备,及时更换维保中使用的配件。
(4)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基础设施出现故障后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
其中采水部分、视频监控部分、站房标志牌和警示牌这三部分维护保障内容如有损坏由供应商直接负责更换;站房水、电保障部分由供应商负责维修。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设备、配件均需按照环保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762 )文件的附件《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水技术要求》执行。供应商提供的硬件设备应为原厂未拆封、包装完好,所更换的设备、提供的维修服务原则上(除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除外)应包含1年免费质保期。
(6)供应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需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保证项目实施的人员、设备等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改、泄露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配置和数据,如有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如乙方履约良好,且年度预算能保证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无异议后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续签合同金额不变,一年一签,续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8.验收要求: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附属设施维修后正常运行,通过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运维单位验收。
9.付款方式:合同期内每半年根据维保产生的实际费用累计结算一次,两次支付总金额不超过全年预算。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服务范围应覆盖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需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需求。
2.方案、证明等材料格式可自拟,但文字应简明扼要,能清晰准确描述方案内容及证明真实情况。
3.报价要求。
①本项目报单站投标总价(附件1-1)和分项目价格明细(附件1-2)(投标人须按格式填写,否则认为无效),实际数量及分项目价格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项目维保、据实结算,累计结算总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金额。
②报价单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公告期限
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9点00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二楼203室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化处(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辰辰(联系电话:********)
七、成交原则
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按照下表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中标。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70分) | 服务方案 | 一、项目采水部分运维方案(0-30 分)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采水部分运维方案 ”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含下列内容: “整体施工组织方案,浮船及浮筒设计,工具,材料清单提供情况,水泵电缆的材料及安装方案,采水管路的材料及安装方案 ” 1、整体施工组织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强、内容新颖且能完全 满足项目的整体需要的,得 6 分;整体施工组织方案较详细具体、具有一定可行性、内容较新颖且能基本满足项目的整体需 要的得 3 分;施工组织方案有待完善的得 1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供应商对浮船及浮筒设计合理、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要求的得 6 分;对浮船及浮筒设计较合理、能够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要求的得 3 分;对浮船及浮筒的设计有待提高的得 1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供应商对工具、材料清单的提供清晰、完整的得 6 分;对工具、材料清单的提供较清晰、较完整的得 3 分;对工具、材料清单的提供 有待完善的得 1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供应商水泵电缆材料齐全、安装方案逻辑清晰,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的得 6 分;水泵电缆材料较齐全、安装方案逻辑较清晰,具有一定的操作性的得 3 分;水泵电缆材料、安装方案有待提高的得 1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供应商采水管路材料齐全、安装方案逻辑清晰,具有很强的 可行性的得 6 分;采水管路材料较齐全、安装方案逻辑较清晰, 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 3 分;采水管路材料、安装方案有待提高的得 1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项目实地勘察服务(0-5 分)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地勘察服务方案 ”进行综合评分: 1、供应商提供的勘察内容描述完整、条理清晰的得 5 分; 2、供应商提供的勘察内容描述较完整、条理较清晰的得 3 分; 3、供应商提供的勘察内容有待提高的得 1 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三、视频监控实施方案(0-5 分)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视频监控实施方案 ”进行综合评分: 1、视频监控设备完善、监控安装方案合理、具有很强的可行性的得 5 分; 2、视频监控设备较完善、监控安装方案较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 3 分; 3、视频监控设备、监控安装方案有待完善的得 1 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四、应急预案(0-5 分)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 ”进行综合评分: 1、项目保障应急预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得 5 分; 2、项目保障应急预案较为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强的得 3 分; 3、项目保障应急预案有待完善的得 1 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五、便捷性服务方案(0-5 分)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便捷性服务方案 ”进行综合评分: 1、便捷性服务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得 5 分; 2、便捷性服务方案较为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强的得 3 分; 3、便捷性服务方案有待完善的得 1 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0分 |
供应商业绩 |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水 站采水设备维修(或改造或运维)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 分,本项满分 15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的,另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正在履约的项目或已履约完成的项目均予认可。 | 0-15分 | |
供应商实力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自有车辆得 2.5 分,最多得 2.5 分。 2、供应商提供可用于水上作业的船只(自有或租用)得 2.5 分,最多得 2.5 分。 注: (1)第 1 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行驶证上 所有人须为供应商)。 (2)第 2 项如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船只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如为租用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船只租用合同扫描件及承诺租用的船只非“三无 ”船舶(格式自拟)。(所谓“三无船舶 ”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 | 0-5分 | |
价格分(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 × 30 %×100 |
2.评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3.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附件1-1
单站投标总价表
供应商名称 | |
服务范围 | 全部 |
报价 (单站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 |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备注:
1.本表内容根据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 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 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附件1-2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单价 (元/单位) | 投标单价(元/单位) | |
一 | 采水部分 | 采水浮船或浮筒 | 4800 元/个 | |
固定用铸铁锚链、警示灯、安全标志等 | 2000 元/套 | |||
采水泵 | 1500 元/个 | |||
电缆 | 6 元/米 | |||
采水管路 | 80 元/米 | |||
防护套管、保温措 施等 | 40 元/米 | |||
二 | 视频监控部分 | 球机 | 2000 元/个 | |
枪机 | 1000 元/个 | |||
辅助和设备及耗 材 | 1500 元/套 | |||
三 | 站房标志牌、警示牌 |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762)文件的附件《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水技术要求》执行。 | 1500 元/套 | |
四 | 站房水、电保障 | 保障水电运行正常(维修费用以市场价格向采购人进行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并同意后,据实结算)。 | 2000 元/站 | |
五 | 浮船站维护 | 浮船偏移后拖回原位 | 2000 元/次 | |
合计金额(元) |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标签: 附属设施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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