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州海关院区维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州海关院区维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柳州海关院区维修改造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柳州海关,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JHG2024-001

建设地点: 海关路6号柳州海关大院内。

建设规模: 柳州海关办公区大院进行环境改造,改造总面积约*****平方米,包括道路硬化工程、停车场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设备购置等配套工程。

招标控制价:231.******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设计单位: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的信息为准。

3.7 禁止投标人以挂靠、借用资质等形式承接本项目。

3.8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3.9 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5 月 28 日至2024 年 6 月 14 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方式: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需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及相关登记信息(如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注: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扫描件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缴费账号信息至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投标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文件费并发送缴纳成功截图至*********@qq.com邮箱。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成功截图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4.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6 月 19 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市东环大道228号双福雅苑1栋11-08室)。

5.2 递交投标文件需出示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被授权人出席: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http://nanning.customs.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http://)上发布。

9.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第十八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772-*******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柳州海关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2号

通讯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 228 号双福雅苑 1栋11-08 室

联 系 人:陈俊

联 系 人: 钟珲

联系电话:0772-*******

联系电话:0772-*******

传 真:

传 真:

,广西,柳州

标签: 区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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