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效果评估项目二次
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效果评估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效果评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4-XA603-FW00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效果评估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二助剂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隶属于长庆石油勘探局,前身为马家滩炼油厂,1970年建成投运,2001年更名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二助剂厂,2004年按照国务院关停小炼厂要求整体关停。2019年,生态环境部开展全国污染土壤调查,第二助剂厂被宁夏自治区推送为疑似污染地块。2020年,第二助剂厂被列为国家优先管控地块,被集团公司列为一级优先管控地块。2021年5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印发通知,要求开展场地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效果评估。2022年,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第二助剂厂生产区地块土壤中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苯、乙苯、二苯并(a,h)蒽、苯并(a)芘和氯仿等污染物产生的健康风险超出了可接受风险水平;污水池地块土壤中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等污染物产生的健康风险超出了可接受风险水平。根据土壤的污染情况,对第二助剂厂生产区地块采用“异位热脱附(异地热脱附处置)+生物堆+异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污水池地块采用“异位热脱附(异地热脱附处置)+生物堆”修复技术处置,实现对污染场地的污染治理修复。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要求,对第二助剂厂治理修复后的土壤开展效果评估,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审查,该地块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文件中移除,完成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项目销项。
2.2招标范围: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效果评估项目(二次),计划投资预算350万元,通过招标选择1家中标服务商。本项目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服务地点:第二助剂厂所属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环境监测项目(ZY24-XA603-FW005)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及检测能力附表,附表中检测能力范围需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涉及的所有检测项目,包括:土壤中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苯、乙苯、二苯并(a,h)蒽、苯并(a)芘和氯仿。(证书附表扫描件只提供与本项目相关附页,对应的项目需要做醒目标记)
3.3 人员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采样、检测和效果评估人员至少4名,要求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连续两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4 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土壤或场地污染状况调查、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土壤风险隐患排查评估)(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3日 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11楼 |
联 系 人:徐梅 | 联 系 人:陈勇、曾奎 |
电 话:0951-******* | 电 话:0951--*******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zbzxcy@163.com |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 5月 28 日
标签: 土壤修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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