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2024年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肇源县2024年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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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000G24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肇源县2024年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肇源县2024年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大庆市肇源县;

2.3 建设规模:计划改造管网22公里,包括小区雨水管线、市政污水管线;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技术服务;

2.5 项目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

2.6 最高投标限价:*******元;

2.7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

2.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3月-2024年0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同时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 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网页截图);

3.3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建筑专业(2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2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 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29日0时至2024年06月05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共计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肇源县松花江大街北 50 米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59-*******

招标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大庆市肇源县西环大街13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实验农场东鸿艺境南侧和靠河路东侧交汇处2栋商服1-2层1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6*****075

电子邮箱:zhongtuozhaob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雨污分流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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